东莞人大网欢迎您!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重要发布 > 公告通知
    关于推荐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的公告
  • 2022-09-06 17:13
  •          
  •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
  •          
  • 发布机构:市人大
  • 【字体:   打印

    为扩大社会有序参与财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财经领域专家特长,切实提高人大财经监督水平和实效,决定公开遴选和聘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经咨询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用记录,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热爱人大监督工作,热心参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各项活动,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经济、财政、税务、金融、工程、会计、审计、统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具备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动态,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财经监督咨询工作。在学术领域确实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者在实务领域确实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近5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财经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和咨询方式

    财经咨询专家主要是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尤其是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发挥参谋智囊作用。

    (一)主要任务

    1、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报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关注经济运行中热点难点问题,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监督计划、预算的执行提供咨询;

    2、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的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活动和经济形势分析活动,提出分析意见,并就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预算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提出建议意见;

    3、受市人大常委会或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对我市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和财政预算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调研报告;

    4、接受邀请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各项经济监督、预算监督工作;

    5、参与培训人大财经工作人员;

    6、为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作机构提供财经咨询服务。

    (二)咨询方式

    1、受邀请参加有关座谈会、调研活动;

    2、受邀请参与有关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

    3、单独拜访、约谈征求意见;

    4、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征求意见;

    5、其他方式。

    凡入选专家参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将获适当交通伙食补贴和资料费补贴。

    三、推荐方式和要求

    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个人自荐可直接填表报名,单位推荐以所在行政、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校等单位集体组织报名推荐。(联系科室和方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办公室22836798)

    个人自荐及单位推荐均需本人填写的《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单位推荐的申请表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申报时间:202297日至2022926日(20天)。申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请寄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534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的,请发至:dgrd536@126.com

    (三)通过OA,请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办。

    四、财经咨询专家管理

    所有申报的专业研究人员或者实际工作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库遴选范围,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入选专家库,进行遴选公示结束后颁发财经咨询专家聘用证书。

    财经咨询专家施行动态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入库人员参加实际财经监督工作情况,对财经咨询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

    附件: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申报表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97

    附件 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申请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