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省人大的有关部署要求,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的原则,选取清溪镇、石龙镇、东城街道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点。
清溪镇人大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不断总结提升,提炼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和完善镇人大对镇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机制,狠抓“五个先行”,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先行组织领导
清溪镇人大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专项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召开主席团会议3次,专题动员部署和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包括汇报工作进度、部署2024年工作、制度办法建设完善、研究解读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工作交流等,第一时间传达和学习省、市人大有关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同时亦取得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
先行建章立制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拟定了《清溪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试行)(草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组(库)工作规定(草案)》,建立报送、登记、审查、处理答复及社会监督等程序机制,配套并细化工作流程图,使备案审查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路径分明,待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便可实施。
截至目前,梳理备案《清溪镇促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修订)》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份。
先行智库保障
组建由法官、政府单位人员、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专业律师、行业协会代表、群众代表等构成的备案审查专家库参与到审查工作中,为审查提供参考意见。保证既有熟悉法律法规的专家,也有了解基层实际的村(社区)干部和人大代表,更有各领域的知识人才,既审查文件条文的合法性,又注重文件适用的合理性。
2024年组织主席团成员和邀请相关专家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共提出意见建议3条。
先行拓宽渠道
线上,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让公众清楚了解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强化人民参与和人民监督,增强被动审查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线下,在清溪镇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系点”,设置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征集箱,并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等平台,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
先行交流培训
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法规文件,开展业务培训及专家轮流授课,加强参观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清溪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在东莞市立法工作会议上就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情况作分享发言,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清溪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已经上传至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可登录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查看相关文件,就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向清溪镇人大主席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清溪镇人大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组织审查。
下来,清溪镇人大将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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