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和梁维东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一年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积极探索,顺利完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工作作风持续向好、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机关活力明显增强的新局面。
——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新成效。立法工作实现重大突破,颁布地方法规3部,为上级人大提供立法意见54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审查批准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专项视察5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个;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3人次;开展专题调研55项,配合上级人大调研23项。全年市委主要领导对人大工作批示13次,市政府主要领导批转人大文件7次。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新探索。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开展了多项探索性工作,具体表现为“15个首次”:①首次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市人大监督,②首次开展市人大对市属园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试点,③首次成立教科工委咨询专家委员会,④首次实现代表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公开全覆盖,⑤首次实现代表履职登记全覆盖,⑥首次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⑦首次组建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并开展活动,⑧首次集中选编代表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例,⑨首次建立市人大机关共性工作月度统计通报机制,⑩首次建立市镇人大微信矩阵,首次举行“一要点三计划”新闻发布会,首次举行立法成果新闻发布会,首次开展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工作,首次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首次邀请华侨列席市人代会。其中多项工作得到国家和省级媒体采访报道。
——督促指导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落实省人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部署,大力推进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基本达到“八有八好”标准。大朗镇率先创建省级乡镇人大工作示范点,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虎门等8个镇(街道)成功创建市级镇(街道)人大工作示范点;其他24个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全部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检查验收。常委会机关荣获广东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贡献奖,茶山、大朗、虎门镇人大主席团获评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东城、高埗人大获评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过去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常委会履职水平持续提升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全年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40次,完成学习议题36个。开展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任务,促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全年向市委书面请示报告26次。落实市委加强党的建设“1+5”系列文件,制定实施市人大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尽责。
不断激发机关生机活力。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建立“比学赶超”机制,组建市镇人大微信矩阵,即时发布工作信息,实行“时时比”;组建“东莞市&镇(街道)人大”、“市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微信工作群,促进“天天学”;落实市人大机关共性工作月度统计通报机制,推动“月月赶”;年中和年底分别召开市人大机关工作总结会,力争“年年超”。机关党委工委第四支部成功创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优秀示范点和党员先锋岗示范岗;“人大党园”获评市直机关党员讲学课堂优秀学习品牌;机关党委《学习新条例展示新作为》主题党日,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案例。老干、信访、工会、妇女、机关信息化建设、市内外对口帮扶等工作有效推进。
积极扩大人大工作影响力。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联合各级媒体讲好东莞人大故事,全年国家级媒体刊发7篇次,省级媒体刊发228篇次,市级媒体刊发930篇次,东莞人大微信矩阵发布信息1141条,阅读量超过21万人次,有效传播了权力机关的声音,展现了代表机关的风采。常委会办公室荣获广东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东莞有3件作品荣获第27届广东人大新闻奖。
二、围绕实现良法善治,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高效优质完成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出台《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为我市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在32个镇(街道)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东莞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和咨询服务中心,拓宽社会参与立法渠道。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电子平台报备制度,实现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成立市人大代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业小组,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备案审查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件,协助审查市委规范性文件63件。完成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工作。
三、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监督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拓宽财经监督渠道。听取和审议决算草案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协助制定《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听取和审议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进市属园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试点,为全面铺开奠定了坚实基础。顺利完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升级。出台《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暂行办法》。开展防范金融风险专题调研。视察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情况。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我市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聚焦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突出黑臭水体治理和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等重点,实施精准监督。连续第二年督办《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持续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的议案》,推动治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截污管网建设成效显著。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积极参与蓝天保卫战。
有效开展司法监督。连续两年持续监督我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助力该项工作进入全省前列。开展我市法院“案多人少”问题调研,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听取和审议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增强公益保护效果。开展《律师法》《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
发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我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专项报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农用地效能促进生态都市农业发展等专题调研,多途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视察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情况,所提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督办缓解公办中小学学位紧张的建议,推动更多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或享受公办学位补贴,新设公办学校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听取和审议区域中心医院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医院加快建设进度。第三次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情况,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交通治堵视察,为合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出谋划策。视察森林公园品质提升工作,助力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听取和审议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报告,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四、助推民主科学决策,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扎实开展
重新修订《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落实市委举全市之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部署,审议通过《东莞滨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审议通过《东莞市工业保护线专项规划》,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助力产业立市、工业强市。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报告。作出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五、提高政治站位,任免工作坚决落实组织意图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常委会预备会议制度,就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作充分说明、及时沟通,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组织意图得到顺利贯彻落实。
依法开展代表资格审查和届中补选工作,全年对13名代表进行资格审查。接受4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确认4名代表资格终止,决定补选5名代表,许可对3名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六、拓展履职新载体,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
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精心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组织全国、省、市、镇四级代表2400余人,集中开展大接访、大调研、大视察、大联动。组建12个代表专业小组,开展各类活动39次。以代表工作室(联络点)为平台,开展代表学习、座谈、接访、联系选民等活动1599次。全市代表工作室(联络点)增至334个,全年共有2818人次代表入室进村收集意见2547件,办结率68.5%。邀请代表63人次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11次,邀请各级代表300人次参加全国“两会”宣讲、建言座谈会等活动。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参加宪法宣讲专题报告会,组织全国、省、市三级代表集中视察我市园区统筹组团发展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省代表专题调研散裂中子源、珠三角各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等。
认真组织办理代表建议。及时交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收集的176件建议,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其中10件重点建议。加强与各承办单位沟通联系,持续跟踪办理进度,所有代表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评价满意152件,基本满意24件,实现满意率100%。重新修订“约请代表日”活动制度,常委会领导全年共约请代表67人,收集、交办代表建议72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工作。率先全面铺开人大代表联络方式等信息公开工作,市镇两级代表身份信息公开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实现市镇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一人一档”全覆盖;选编代表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以上三个做法均得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的肯定和推广。以大朗、塘厦镇作为试点,黄江、道滘、清溪、寮步等镇积极行动,探索开展代表述职工作,拓宽代表接受选民和群众监督渠道,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七、全面深入督促指导,镇街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效明显
加强对各镇人代会的指导。抓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召开“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座谈会,举办全市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和财经预算工作专题学习班。常委会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镇(街道)督促检查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各地的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采用清单方式,实施精准指导。指导大朗镇成功创建省级乡镇人大工作示范点,召开镇(街道)人大工作示范点经验现场推广会,大朗示范点迎来省内外38批452人次参观交流。召开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东城街道工作经验。全市32个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鼓励引导各镇(街道)人大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创造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的工作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取得的,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各镇(街道)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监督工作刚性仍显不足,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总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交办、督办工作需要改进;镇(街道)人大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东莞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四个权力”,建设“两个机关”,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我市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坚强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令行禁止。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方面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找准切入点和对接点,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认真落实市委加强党的建设“1+5”系列文件和市人大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意志,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严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正出新。
二、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四个权力”
依法行使立法权。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科学编制2019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立法,争取出台《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严守备案审查关,保障法制统一。
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围绕市委部署的“六大工程”、市政府提出的“九大攻坚战”所确定的重点任务,持续监督工作落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驱动战略、非公经济50条、“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的监督。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总结推广市属园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试点,深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开展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每季度开展茅洲河流域四级人大联动监督。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刑事诉讼改革等方面的监督,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促进法治东莞建设。
依法行使决定权。要认真落实《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加强与市政府沟通,选取事关东莞改革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若干事项,做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依法行使任免权。要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贯穿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工作的始终,不折不扣落实组织意图。不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预备会议制度。严格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三、大力建设“两个机关”,全面提升执行力
要深刻领会“两个机关”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执行力建设年”的部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振干事争先精气神,锻造过硬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铸牢信念之魂,夯实党性之基。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力争当好“三个表率”。修订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不断完善人大机关“比学赶超”工作机制,持续改进机关作风。探索人大协商、人大对外交流等工作,讲好东莞人大故事。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坚持和完善“双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专业小组的作用,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审核办理机制,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内容。
四、持续加强镇街人大工作和建设,打造更多特色亮点
要按照省人大的部署,深入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加强对各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继续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意见,不断规范街道人大工作。鼓励各镇(街道)人大探索创新,做优做强特色品牌,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室运行机制,使人大工作更有生机活力。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