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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审查结果报告
  • 2021-02-0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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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6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市“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砥砺同心,团结奋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显著成就,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城市品质内涵显著提升,创新体系建设实现重要突破,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显著,全面开放格局加快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历史性突破,民生社会事业实现长足发展,市民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应看到,外部发展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高、新旧动能转换胶着、土地环境人才等资源要素约束趋紧、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城市品质有待提升等问题仍然突出,对此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规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纲要草案科学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体现了《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制定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紧扣“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名片,在广东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承担更大责任、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我市发展实际,提出了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六大目标振奋人心,十七项任务举措切实可行,体现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总体安排科学可行,符合我市实际和群众期盼。建议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做好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我市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发生复杂而深刻变化,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在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过程中,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省“1+1+9”工作部署,持之以恒落实市“1+1+6”工作思路,坚持以城市品质提升为牵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转型,以先进制造业为根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提高发展能级,以建设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枢纽为依托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确保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在广东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承担更大责任、走在全省前列。

    (一)突出规划引领,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握“双区”建设重大机遇,举全市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对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广州都市圈建设,为支撑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加强与周边城市交流合作,共同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为抓手,携手共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加快布局大科学装置、高水平大学、实验室、研发平台,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构建四大创新体系,打造最优创新生态,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湾区创新高地。全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完善产业集群生态,实施“强、大、精、优”产业体系发展工程,全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攻坚战,打造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强化质量品牌标准引领,树立“东莞质量”新标杆。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产业、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科技金融、产业金融、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打造产融深度融合的金融强市。

    (二)增强内外循环功能,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着力破解外贸、消费、投资等关键领域存在的短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有效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打造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现代化枢纽城市。支持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畅通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塑造国内市场竞争新优势。把握RCEP重大机遇,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拓展新兴市场,深化莞港澳台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和价值链重组,大力促进外贸模式和业态创新,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

    (三)增进民生福祉,切实保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以建设民生幸福城市为目标,继续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的投入,有序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营造公平充分的就业、创业、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有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加强文化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城市美誉度,塑造富有魅力、活力、创新力、进取心的东莞城市文化品格。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全力打造品质教育,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切实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和人民增收。实施健康东莞战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莞。

    (四)突出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持续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品质现代化都市。前瞻性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持续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提升城市能级提供强有力支撑。以碳达峰、碳中和牵引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降低碳排放强度,建设天蓝水清土净景美的宜居环境。全域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美誉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走出一条具有东莞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五)加强统筹督查,推动规划有效实施。继续抓好专项规划的制定,保证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的有效衔接,发挥专项规划对规划纲要的支撑作用。加强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的对接工作,确保五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能够在年度计划中得到充分体现和有效落实。研究制定一系列保障规划纲要落实和推动重大项目落地的政策举措,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力。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监测分析,强化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开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推动规划的有效实施。规划纲要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的,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增强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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