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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04-04-1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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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14日在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明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自东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下,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努力强化诉讼监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使检察职能在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竭尽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大严打力度,依法快捕快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199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553件2247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024件21285人;受理移送起诉14957件24209人,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3066件19924人。我市检察机关始终抓住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坚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对暴力性、多发性犯罪及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活动案件,及时办理。五年来,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绑架、重大盗窃和“双抢”等犯罪案件实行快捕7935件12595人,快诉7404件12151人。特别是2001年全国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 “从重从快”方针和重典治乱精神,及时有力地惩治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我市检察机关以不足全省检察机关二十分之一的办案力量,办理了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总数近十分之一的案件。市区检察院批捕、起诉的案件均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位。二是及时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起诉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249件495人和190件437人。如2003年,市检察院认真贯彻省、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共批捕走私犯罪案件45件92人,起诉53件127人。审查处理了涉及香港、深圳、东莞三地10家公司,涉案人员17名,涉税金额高达1200万元的“7.16”特大走私案,有效地震慑了走私犯罪。三是依法保护非公有经济的合法权益。对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等侵犯非公有经济合法权益的案件批捕起诉分别是326件425人和123件168人。我市检察机关的“严打”工作,不仅办案数量多,而且效率高、质量好,历年来都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领导的好评,涌现了一大批“严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2年市检察院刑事检察科被最高 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3年市区检察院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严打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四是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建立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联系点,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五年来,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来信来访及举报5652件(次),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1308件(次),化解社会矛盾406起。2000年,市检察院与茶山镇建立信访工作联系点后,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该镇摘掉了“信访大户”的帽子,成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由于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我市检察机关多次被省、市评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连续16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2002年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03年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按照中央和省委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市委的要求,不断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东莞的实际出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紧紧抓住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案件;基层干部侵吞和私分国家、集体财产的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有集体土地转让、出租、审批,以及重大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变更等环节索贿受贿的犯罪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9件82人,其中犯罪数额50万元以上至不满100万元的8件,100万元以上的16件,查办处级干部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24万元。几年来,我们不断转变侦查观念,改进办案方法,加大科技投入,改善侦查装备,完善举报线索和侦查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侦查力量,使突破案件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万江区委原书记何养、市地方税务局原局长欧国本、市种子公司原总经理方创基、企石镇某公司原副经理莫见祥、大岭山某小学原出纳李来发等一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先后被查处。追捕逃犯成效显著。在市纪委、公安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将潜逃泰国的监守自盗银行金库巨资的罪犯林进财、陈国强,潜逃马来西亚的贪污犯张弘,潜逃荷兰近10年之久的贪污犯刘惠章等18名潜逃国内外的犯罪分子抓捕归案,还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办案25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几年来,市检察院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加,检察院为主的预防工作机制。2000年,建立了以市委领导为组长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成立各级各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683个,为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打下了基础。二是深入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犯罪预防。市检察院先后与东莞海关、工商、税务、保险、银行、医药等10多个部门或行业,以及全市400多个村(居)委会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经常分析犯罪动态,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共同制定防范方案和措施。三是根据建筑市场容易滋生腐败的情况,大力开展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工作,跟踪工 程进度,制定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市检察院先后在常虎高速公路、沙角A电厂脱硫工程、虎门港等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工作。目前,市检察院参与防范的工程项目已占市属重点工程项目的80%以上。四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市纪委、电视台联合摄制了《天网》、《走近检察院》等宣传教育片,发放全市各机关党支部组织观看,进行警示教育。根据金融系统和行政执法机关职务犯罪案件高发易发的特点,多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常虎高速公路沿线各镇区城建办、村委会负责人到市看守所,听取在押罪犯现身说法。经常深入各机关、单位、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群众的守法意识。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诉讼违法等突出问题,按照积极主动,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
      强化侦查监督。在刑事案件审查批捕起诉中,注重人权保护,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思想,始终做到该追究的决不放纵,不该追究的依法放人,确保不出现冤、假、错案。五年来,共作出不捕决定1172人、不起诉决定599人,追捕32人,追诉15人。受理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211件,经审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28件,公安机关已作出立案决定28件。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程序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679人次。
    强化审判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认为判决不当,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共9件,经法院审理改判3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的有效途径,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相互配合若干问题的意见》,促进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62件,其中立案97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2件,直接抗诉21件,法院已经审理35件(3件未开庭),经法院审理作出改判的21件。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65次,息诉150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积极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审批监督工作,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的监管人员23人,结合案件的查处,协助监管场所建章立制,规范监管秩序。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察监督,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抓好清理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工作的落实,依法向有关办案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超期羁押通知2796人次。特别是在去年全国范围开展的清理超期羁押统一行动中,市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协助监管部门及时改进换押制度,全面彻底清理在押人员,加强对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各个环节办案时限的监督,在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实现“公、检、法”三家办案无超期,受到高检院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四、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观念,把发挥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一网两区三张牌”的工作思路的具体行动。
    为民营和外资经济发展提出对策建议。去年3月,市检察院专门组织了两个调研组,对全市11个镇区的60多家民营和外资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分别形成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调查》和《东莞市外商投资法制环境调查》两篇调研报告,分析了当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现状,剖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这两篇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佟星和原市长黎桂康的肯定,并被市委、市政府转发全市各镇区和市直单位,成为我市开展政风建设,为外商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参考。在去年11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调查》一文获一等奖,并在会上作了介绍。
      及时出台检察机关为民营和外资企业发展服务的相关措施。去年4月,市检察院及时制定了《东莞市检察机关为民营和外资企业发展服务的若干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开平等的竞争环境,文明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市检察院还专门召开有关新闻单位记者座谈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开表明我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态度,增强非公有制企业投资信心。
    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仅去年,就受理涉及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犯罪案件58件87人,依法提起公诉56件82人。针对我市民营企业雇员侵占财产案件频频发生的情况,我市检察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形成了《民营企业财产被侵占的问题亟待解决》的信息上报市委,促使有关部门加大打击侵占案件的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各项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检察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一是不断完善和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制度,将检察工作中能够公开的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实行疑难案件专家咨询、民事行政案件听证、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检察工作重要事项通报等制度,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促进公正司法。二是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完善主诉检察官、主侦检察官、主办检察官责任制,改革公诉方式和审查逮捕方式,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改善检察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工作机制、举报线索办理监督制度以及处理信访首办责任制。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指挥和侦查协作机制。三是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首先是竞争上岗选拔人才。自1999年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选拔任用了67名中层领导。其次是走出去挖掘人才。在全省范围内调进业务骨干15名。再次是公开招揽人才。去年通过全国招考,从全国应招的50多名骨干中挑选了3名优秀人员调进我院。四是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围绕业务工作、执法程序、队伍建设、干警行为、机关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廉政勤政、竞争激励、办案流程、催办督办、岗位责任、考核奖评、财务装备、保密保卫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项检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
      六、强化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后劲
      几年来,我们紧紧抓住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放松,为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坚持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以贯彻执行《检察官法》为主线,依靠学习提高人,依靠团结凝聚人,依靠教育引导人,依靠创新激励人,使全体检察干警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创建好班子为龙头,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服务大局意识、团结互助精神、协调决策能力,使领导班子的感召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三讲”、“三个代表”和“公平正义”等一 系列教育活动,统一了干警执法的指导思想,干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秉公办案、文明执法”的观念逐步树立,较好地解决了“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三是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干警3000多人次。干警参加法律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教育178人次。全市现有干警266人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和获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干警共有34人,本科学历131人(法律本科86人),占干警总数的62%,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1998年增加4.89倍。在读本科或研究生的干警104人,至今年底,全市将提前1年达到最高检察院规定的90% 以上干警取得本科学历的要求。干警素质逐年提高,在去年国家组织的司法考试中,全市两级检察院有24名干警通过,通过率居全省各市检察分院第三位。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到各级各部门表彰的集体有119个,个人211名,其中,国家级表彰的集体5个、个人4名,省级表彰的集体24个、个人52名,市级表彰的集体90个、个人155名,连续九年保持干警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基层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围绕基本素质整体提高、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本保障逐步改善的目标,从加强市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改善上下级关系入手,认真指导基层院开展创“五好两满意”(“五好”即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两满意”即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干警。)活动。经过努力,市区检察院2000年就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第一批“五好两满意”基层检察院;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单位;2003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同年被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侦查设施、办公自动化和检察技术保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加强监督和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市检察干警奋发进取、团结拼搏、务实创新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我市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面对严峻的治安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打击不力的现象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有些工作还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诉讼环节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未得到很好解决,监督力度和深度有待加强;部分干警的执法观念、执法方法、执法作风需下大力气转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与检察工作和办案工作相关的检察改革和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快和完善。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保持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检察全局,指导检察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紧紧围绕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根本,以落实市委提出的“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不断更新执法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必须坚持依法监督、文明办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数量与质 量并重、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执法思想,确保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有效、全面、顺利地开展。必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素质强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牢记“两个务必”,强化业务培训,严格纪律作风,确保队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干警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突出办案,提高素质,规范建设,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为维护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尽快把我市建成现代制造业名城、文化新城、生态绿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重点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第一,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兴起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进一步增强广大检察干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统一行动,全力为发展、稳定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
      第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要把严打整治斗争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转变观念,扎实工作,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保持严打声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建议。依法及时处理群众信访特别是涉法上访案件,帮助群众落实有关政策,解决实际困难,平息社会矛盾,切实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严重损害国家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形象的职务犯罪案件,利用职权肆意侵害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层干部侵占集体利益的犯罪案件。对拉拢腐蚀和恶意损害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声誉的行贿犯罪和诬告犯罪,也要及时查处。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坚持社会预防与专门预防相结合、系统预防与个案预防相结合、宣传预防与具体预防相结合,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的防范工作,把我市的职务犯罪预防向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推进。
      继续强化诉讼监督,针对当前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机关的执行监督,以及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坚决查办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腐败案件,维护公平正义。
      第三,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抓紧对各项业务工作、办案工作、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清理,统一工作流程,完善办案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质量考评,使工作、办案、执法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的大局观念和廉政守法意识。强化各种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增强检察干警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培养专家型检察干警,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选 拔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机制,为检察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保障。
      各位代表,展望未来,东莞的经济发展前景广阔,东莞的检察事业大有作为。我们要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东莞的社会安定祥和、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殷实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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