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4月16日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陈国辉院长所作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