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0年1月20日在东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文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有力推动了全市检察工作发展,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一)适时出台保障我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工作意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经济形势,切实增强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并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珠三角规划纲要〉实施的指导意见》等服务大局的措施。
(二)全力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逃税、骗税、商业诈骗、洗钱、使用假币等犯罪活动,共办理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181件358人。办理了由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挂牌督办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的黄某霖等16人特大销售假烟案和诈骗金融机构1400多万元的东发公司合同诈骗案。与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签定了《关于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包括信息查询、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协作与配合机制,共同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
(三)依法保障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认真贯彻省检察院精神,对涉企案件讲求执法策略和方法,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确保不出现因办案不当导致涉案企业破产、倒闭等现象,帮助企业解困,促进经济发展。在办理一外商独资企业(系某镇外商投资最大企业之一)涉嫌走私案件中,考虑到如果对涉案企业负责人适用逮捕,将会导致该企业正在进行的转型升级工作搁置,并极有可能会出现因企业停产而引发不稳定因素,又根据涉案企业走私偷逃的税额不大,企业负责人具有自首的案情,依法对其取保候审,其后又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目前该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计划追加投资1000万美元,还计划将境外的研发中心转移至东莞,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得到各界的好评。
(四)积极配合打击欠薪逃匿行为。针对金融危机影响所引发的多起欠薪逃匿事件,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办理三欠逃匿企业犯罪案件侦查取证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从取证方向、证据收集、罪名确定等方面对此类案件的侦查活动作出引导。同时,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涉企欠薪逃匿案件的发生,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立“企业工资发放信用等级制度”、“欠薪预警机制”、“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机制”、“薪酬提前拨付制度”四项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委信息专报》专门作了介绍。
上述服务大局的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二、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批捕案件6631件107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346件1260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552件10629人,同比分别下降1.5%和2.8%;提起公诉6194件10321人,同比分别下降4.7%和3.5%。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以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开展为头等大事,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到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延误时机,依法从重从快办理了王琳、马攀峰等19人涉案28宗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虎门“5.3”重大爆炸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积极配合市委开展反拐、扫黄、禁赌工作和禁毒行动,共办理涉拐案件59件93人、涉黄案件69件95人、涉赌案件52件115人、毒品案件411件666人,净化了社会风气,有力推进我市文明建设。
(二)注重运用刑事政策,提升办案社会效果。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正确区分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严格把握欠薪逃匿诈骗与经济纠纷的区别;加大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力度,全年对无逮捕必要的12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5件103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平安东莞建设。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77件(次),直接办理512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50件。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等专项活动,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而引发的多起劳资纠纷,积极参与协调,化解劳资矛盾,依法妥善处理由于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哄抢等“民转刑”案件,在敏感时期未发生一起到省进京涉检上访事件。积极配合市委开展“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活动,积极参与镇街综治维稳工作,在清溪镇维稳中心设立“民行检察工作基层联络站”,将法律监督工作与基层维稳工作充分结合,努力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开展法制宣讲,不断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全年举行法律宣讲活动166次,听讲人数达9万多名,不少单位送来感谢信和锦旗表示感谢,市检察院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认真按照市委和上级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一)加大职务犯罪办案工作力度。突出查办重点,积极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的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以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0件,立案侦查26件31人,其中查办大要案23件24人,挽回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9(件)次,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及时公布“12309”举报电话,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举报犯罪的热情。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取与市政民生密切相关的土地、医疗等重要领域作为突破口,加大查处力度。如立案查处了群众控告强烈的黄江镇原党委委员利某涉嫌受贿一案。积极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先后介入了台商大厦12.4塔吊坠落、虎门金冠大酒楼9.30火灾和清溪镇11.19特大交通肇事等一批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二)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院“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预防工作:第一,丰富预防工作宣传形式。创办了《东莞职务犯罪预防》专刊,举办了第四届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讨活动;设立户外廉政广告100多块,向全市公务员发送廉政短信21万条;联合市纪委摄制了警示教育片《三个窝案的警示》、在东江纵队纪念馆设立了“东莞市反腐倡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第二,开展“扩内需,保增长”工程专项预防。以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为目标,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扩内需,保增长”建设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以市委名义下发全市,同时成立了建设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办公室,督促预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分别对我市重点工程中的13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招标4次。如积极介入某镇一项重点工程调查,最终取消了第一次违法招投标结果,重新进行招投标后共节约公共财政资金1000多万元。第三,深化社会化大预防。开展“百堂法制教育进农村”系列教育活动,在各镇街均确立了一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直通村”,提高基层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最近,市委又下发了由我院起草的《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有力推动了预防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诉讼监督与自身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强化诉讼监督与自我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一)加强侦查监督。加强立案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案件18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追诉漏犯31人。对不构成犯罪的和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41人,不起诉91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备案133件,移送案件13件,公安机关立案6件,上述经验得到<高检院的肯定,并在全国检察系统会议上推广介绍。
(二)加强审判监督。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4件,立案复查13件,提出、提请抗诉10件17人。我院提出抗诉的邓文创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将其刑罚从三年改判为六年。加强对量刑环节的监督,探索量刑建议制度,先后对177件248人提出了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
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9件,同比上升85.29%,立案74件,提请抗诉13件,抗诉4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3件。5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民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三)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审查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案件2754件,发出超期羁押预警3900人次,提出监所检察建议82次,处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96件。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和监狱“清理事故隐患,促进监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突出解决监管活动中存在的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杜绝在我市监管场所发生“躲猫猫”等类似事件。积极参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加大对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
(四)深化阳光检务,强化自身监督。第一,以“请进来、走出去”形式,提高检察执法透明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高校师生走进检察机关,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公诉出庭活动;积极开展“下基层、进社区”走访活动,回访因走私犯罪而受处罚的企业后续发展情况,探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举措。第二,推行司法说理,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析案说理,用老百姓信得过的方式执法办案。在全省率先开展不批捕案件说理工作,详尽说明不捕理由,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南方日报》对此专门作了详细报道,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作出重要批示并要求向全省推广。此外,还积极开展不起诉案件、补充侦查、申诉案件等说理工作。第三,规范案件管理,强化流程监督。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建设,统一受理案件,统一分派案件,统一接待律师、当事人,加强内部监督与制约。第四,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从2009年9月份开始,将我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由原来自己审查决定逮捕改为报请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从而有效地强化了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紧紧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2009年全市检察干警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共有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领导机关表彰,2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领导机关表彰。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班子领导力。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请专家讲形势,下基层调研,增强学习效果;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作风建设,领导班子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对全年工作部署分解细化,狠抓落实;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解剖思想,查找不足,提升班子领导力。2009年省检察院巡视组对我院进行了一个月的巡视检查,巡视后认为:“东莞市院领导班子工作敬业、作风务实、团结和谐、廉政勤政、模范作用好,是一个政治坚定、凝聚力强、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
(二)强化检察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第一,注重教育培训。选派142名中层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到厦门大学进行培训,提高中层领导的公共管理能力;举办侦查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来我院授课,着力培养侦查业务骨干;司法考试通过率为46.7%,居全省第二。第二,注重文化育检。部署开展了“风清气正、和谐东检”党建品牌、“示范党支部”、“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创建工作;注重科室精神培育,打造和谐进取团队,推进工作协调发展;加强理论调研,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分别发表论文28篇和56篇;硕士研究站活动有声有色,全年共举办了4次研讨会,初显研究站凝聚调研力量、发挥人才聚集的优势。第三,注重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执行力。以“作风建设年”和“纪律教育月”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完善《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增强中层领导干部抓业务、带队伍的责任感。
(三)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基层基础建设。2009年1月1日第一、第二、第三市区检察院挂牌成立后,努力克服新建院中的种种困难,配强配优基层院领导班子,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以高标准开好头起好步,及时建章立制,规范各项业务规定和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迅速步入正轨,打造出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作亮点。市院在业务建设、队伍管理、综合保障方面加强了对基层院的指导,派出业务骨干增援基层办案;积极帮助基层院解决影响或制约发展的问题,争取了一批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到基层院。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得到全面发展,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9年我市各项检察工作整体上呈现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执法能力及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办公场所建设有待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新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0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确保2010年我市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这一总体思路,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切实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继续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服务构建和谐富强新东莞作为我市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有效地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各项工作。
(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综治维稳工作。要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摆在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突出位置来抓。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认真抓好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三)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以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惩防并举,继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加强对我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的预防工作。
(四)紧紧围绕促进司法公正,不断完善诉讼监督和自身监督。以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努力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深化阳光检务,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将2010年确定为“队伍管理年”,把职业道德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基层院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促进基层检察院协调发展,提高基层院整体水平,筑牢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力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为保障和促进东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