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0年1月20日在东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何碧霞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旁听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各类矛盾纠纷也呈现超常规增长态势。面对骤增的审判执行任务,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及时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09年,两级法院受理案件127929件,比上年同期多43931件,同比增长52.30%;审结123363件,比上年同期多48973件,同比增长65.83%;结案率为96.43%,与上年同比提高7.87个百分点。诉讼标的额343.47亿元,涉案当事人38万余人。其中,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8632件,比上年同期多1999件,同比增长12.02%;审结18216件,比上年同期多2277件,同比增长14.29%;结案率为97.77%。两级法院法官人均结案312.31件,是全省法院法官人均结案86.78件的3.6倍,居全省法院第一位。
一、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强力领导下,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2009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6841件,比上年同期减少581件,减幅为7.83%。在新形势下,两级法院及时调整刑事审判工作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上,审结了虎门胡国威爆炸案、长安上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2009年,两级法院共审结刑事犯罪案件6815件,判处罪犯1169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1730人。结案率为99.62%。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依法减刑假释,促使罪犯改过自新。
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过去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劳动争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大幅度增长,面对新形势,两级法院多次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深入社区、企业调查走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审判工作思路,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保护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谨慎、灵活运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加大破产重整力度,力保企业能在困境中求发展。对事关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更是竭尽全力,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为挽回2008年樟木头镇政府为合俊厂倒闭垫付工人工资造成的损失,第三人民法院及时立案、果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审判法官数次前往外市区调查取证,穷尽各种司法救济手段,最终为镇政府执行到位工资垫付款1700万元;对事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两级法院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启动群体性事件预警系统,对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劳动争议纠纷,主动介入,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两级法院全年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20余次;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从快审理,并尽量通过调解等和缓方式平息矛盾,避免事态恶化。2009年,两级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78058件,比上年同期多23208件,同比增长42.31%;审结75474件,比上年同期多24045件,同比增长46.75%;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侵权、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44207件;审结买卖、租赁、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31267件;综合结案率为96.69%。为304.72亿元争讼资产确定了法律地位,重新进入生产流通领域。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646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4052件。
依法维护和谐的行政管理秩序。两级法院积极探索解决行政纠纷案件新方法,采取行政和解的审理方式,积极稳妥地审理了一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类行政诉讼案件,既充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强化社会管理,努力营造“官民”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环境。2009年,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67件,审结455件,结案率为97.43%。
二、坚持司法能动性,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主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积极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继与市司法局合作,在两级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员工作室”后,2009年我们进一步拓宽诉调对接领域,与有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达成协议,对经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2009年通过诉调对接方式调解案件6145件,与上年同比多5374件,司法确认5780件,与上年同比多5055件。二是积极探索调解新模式。两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调解成功经验的同时,不断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如,第二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单位,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调解速裁中心”,科学整合调解力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第一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社区法官”制度,法官主动深入社区调处纠纷,把很多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完善立案调解机制。2006年,省法院把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立案调解试点单位,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中级人民法院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立案调解制度,立案阶段的调撤率大幅度提高。2009年立案调撤案件1121件,与上年同比增加591件。四是建立调解履行跟踪机制。对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跟踪督促案件当事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维护诉讼调解权威。2009年,两级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43171件,比上年同期的19165件多24006件,调撤率为57.20%,比上年同期提高19.94个百分点。
积极开展“执行治理年”活动。一是整合各方面力量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2009年,我们就执行工作向市委提交了专题报告,得到市委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领导同志为组长的“市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有关部门共26家单位。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完备的执行联动体系,强化了执行联动实效性。二是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2009年两级法院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37379件,调查控制财产18095件,公开曝光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407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72人,司法拘留190人,对30人作出罚款处罚,对10名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的协助义务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三是创新执行方法,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部分群众不理解法院“执行难”的情况,第三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见证执行”行动,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邀请函的方式,邀请部分市民参与执行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见证执行”行动得到省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的肯定,并作为成功经验在全省推广。四是全力为“双转型”大局服务,对关系到东莞经济发展大局的执行案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2009年,在东莞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过程中,为及时有效地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降低不良资产数额,两级法院以领导督办、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等方式,对2009年受理的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申请人的490件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在较短时间内执结416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2.4亿元,为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为此专门发来感谢信。2009年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9301件,比上年同期多21892件,同比增长125.75%;执结案件37379件,比上年同期多25871件,同比增长224.81%;执结率为95.11%,与上年同比提高29.01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38.38亿元。并对历年的30787件执行积案进行了清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展示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通过派出法官下镇街、进企业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和员工正确理解法律;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企业和单位,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完善管理制度;通过与新闻媒体联合开设《法官说案》等法制宣传栏目,开展经常性普法教育;通过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法院审判工作新进展。据统计,2009年,两级法院与新闻媒体联合制作节目或报道930多篇(次)。
积极稳妥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案件监督协调机制和重大案件判后答疑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尝试邀请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参加联合接访活动,调动多方力量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对社会关注案件、当事人反复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下功夫,妥善处理了一批涉诉信访案件。2009年,两级法院共接到信访申诉来信662件,接待群众来访677人次。
三、坚持司法人民性,努力建设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一年来,两级法院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两级法院共有43个集体和6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2009年度市直机关先进单位。
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在市委组织部的支持下,从2009年开始,中级人民法院计划在两年时间内,分批选派中层领导干部到基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挂职地点与中层领导干部各自负责联系的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点”一致。2009年中级人民法院选派14名中层领导干部分别到14个镇街挂职锻炼;我们还邀请数位镇街党委书记到法院讲课,介绍基层工作情况,传授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了广大法官的社会知识;中级人民法院继续选派年轻法官到基层法庭挂职锻炼,安排新进法院工作的书记员和新任法官轮流到信访部门接访。通过深入基层学习锻炼,广大法官对社情民意更加熟悉和了解,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更加密切,与基层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更加顺畅,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打造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的建院目标,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2009年,两级法院先后举办调解技巧培训班、内勤人员培训班等12期专项培训,先后邀请香港和解中心创始人萧咏仪女士等14名专家学者来法院授课。同时,鼓励广大法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2009年全国法院系统第21届学术研讨活动中,我市法院法官撰写的论文有2篇获三等奖,4篇获优秀奖,总成绩居全省法院第三名。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第四次全国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东莞劳动争议诉讼程序调查报告》获二等奖。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结合全国和广东省法院系统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干警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和警示教育,认真剖析根源,自我警示;加强审判监督,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实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对发回重审、改判等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以“审判质量分析情况通报”和“再审案件改判分析”的形式,对质量差错案件进行评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对审判执行部门指派外部廉政监督员,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和环节重点监督,防微杜渐;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开展庭审作风、执行清案、代管款管理、案件超审限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规范法官职务行为;两级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电话,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设立“院长信箱”,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2009年,两级法院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09年是我市三个新设立基层法院正式办公的第一年。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建立了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和各基层法院的工作密切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走访调研,检查工作,实地了解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办案硬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举办业务培训班、选调基层法官到中级人民法院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基层业务指导和监督,统一执法尺度,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对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考核,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突出抓好基层队伍建设。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各基层法院工作都步入了正轨,工作井然有序,队伍朝气蓬勃,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
四、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过去一年,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积极开展“百场走访下基层”和“百场执行见证”活动,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行动、旁听庭审等方式,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反馈流程管理,对建议和提案实施专项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建立重大案件案情通报制度,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审结后,邀请案发地人大代表参加案情通报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9年,两级法院先后就8件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向人大代表作了情况通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两级法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是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两级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两级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法官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足,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的自觉性不够;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措施、办法不多;三是有的法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中还存在衙门作风,有推诿拖拉现象;四是司法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现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法院工作也遇到一些新的挑战和实际困难。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2009年增幅高达52.30%,案件类型也更加多样,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广大法官废寝忘食,努力工作,几乎全年都在加班加点工作,但要达到优质高效审理好各类案件的奋斗目标仍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一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公场所和信息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的发展还不相适应,需要加快改进,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0年,全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执行管理,提高司法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促进东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扎实有效地推进班子建设。
第二,解放思想,拓宽渠道,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下农村”等活动,让广大干警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国情、了解社情、了解民意,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
第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继续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调处经济纠纷、维护有序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作用,为我市经济冲出困境、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
第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管理,规范监督指导,合理调配司法资源,逐步建立完善的执行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大力加强调解工作。积极探索诉讼调解新思路,完善立案调解机制,探索立案阶段繁简分流新方法,创新和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尤其要利用全省加快建设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契机,把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建设纳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整体建设之中。
第六,积极指导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确保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社会经济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