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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06-04-15 20:57
  •          
  •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
  •          
  • 发布机构:市人大办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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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4月12日在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东莞市财政局局长 詹文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东莞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我市国民经济、城市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新的成就,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也比较好。

      据快报统计,2005年我市中央省市预算总收入332亿元(含海关税收)。其中:上划中央193.5亿元,增长24.9%;上划省34.5亿元,增长12.2%;市一般预算收入104亿元,比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超收8.9亿元。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算外收入13.1亿元、基金预算收入17.2亿元和中央省税收返还、一般预算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其它调入资金等32.3亿元,我市2005年可支配财力为166.6亿元,比预算增加28.6亿元。市财政支出142.1亿元,比预算增支12.8亿元,省追加支出1.8亿元,专项上解0.2亿元,出口退税超基数市负担7.5%部分1.7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0.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11.6亿元,基金预算结余9.2亿元)。一般预算结余较多的原因是,省财政厅在2006年初下达我市免抵未调库中央归还收入9.2亿元,该收入列入2005年上级补助收入,相应增大我市2005年结余,并作为市可支配财力纳入2006年预算安排使用。

      市一般预算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1.市国税局征收税收收入32.2亿元,完成预算101.96%, 比上年增收5.8亿元, 增长21.78%。

      2.市地税局征收税收收入47.5亿元,完成预算106.35%,比上年增收8.4亿元,增长21.45%。

      3.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24.3亿元,完成预算129.13%,比上年增收7.2亿元,增长42.05%。

      2005年市财政支出142.1亿元,完成预算109.9%。其中:镇区分成48亿元,完成预算113.86%;市安排支出94.1亿元,完成预算107.99%。

      镇区分成具体项目是:工商税收分成37亿元,契税、耕地占用税分成3.1亿元,水利规费分成2.3亿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分成1.9亿元,其它分成3.7亿元。

    市安排支出94.1亿元中,拨镇区经费12.2亿元,部门基本支出14.4亿元,一般项目支出31.8亿元,基本建设支出35.7亿元。具体项目完成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2005年预算(万元)

    2005年完成数(万元)

    完成

    预算%

    合 计

    854,254

    941,437

    110.2

    1

    行政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支出

    67,727

    69,160

    102.12

    2

    公检法司支出

    135,623

    146,626

    108.11

    3

    教育支出

    128,770

    134,757

    104.65

    4

    农业方面支出

    77,878

    88,434

    113.56

    5

    扶贫支出

    20,878

    20,749

    99.38

    6

    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93,214

    93,534

    100.34

    7

    环境保护支出

    43,766

    35,094

    80.18

    8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含虎门港开发建设专款6.5亿元)

    105,341

    179,447

    170.35

    9

    城市维护支出

    48,822

    45,363

    92.92

    10

    文体广播计生等单位支出

    23,327

    23,356

    100.12

    11

    支持科技与经济发展支出

    44,520

    42,999

    96.58

    12

    中央省属驻莞单位及其他专项支出

    64,388

    61,918

    96.16

      2005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比预算增加7.4亿元,主要是2005年我市新增可用财力较多,为了进一步加快虎门港的开发建设,尽早发挥港口综合效益,构筑便捷高效的外贸进出口新渠道,经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新增6.5亿元投入到虎门港的基础设施建设。

      2005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在高基数上实现了新突破。2005年,全市上下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深入实施“一城三创五争先”的战略思路,全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了双位数增长,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三个意识,狠抓收入。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行工商税收目标责任制,把税收收入作为镇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了收入征管责任,调动了镇区抓税收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创新意识。结合“四清理”行动,在镇区和村(居)委会成立税务协管机构,加强对零星小额税源的征管,从机制上防止漏征漏管;调整和优化税收征收方式,开发应用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实现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税务、银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既方便了纳税人,又从机制上强化了税收监管。三是强化法制意识。加强税源管理,突出抓好偷漏税现象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财政不断增收。2005年我市中央省市预算总收入历史性突破300亿元大关,市一般预算收入超过100亿元,增长25.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6.9个百分点,增幅在珠三角地级以上市中连续五年名列第一。

    (二)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财政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取得了新进展。2005年,我市财政支出142.1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35.7亿元,实施了一批市级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全面升级,确保了“五年见新城”目标如期实现。支持科技与经济发展支出4.3亿元,大力支持了虎门港、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和东部工业园开发建设,使一港两园成为我市招商引资的新平台;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引导作用,支付扶贫工业基地贷款贴息1.1亿元,帮助11个欠发达镇累计获得贷款23.5亿元,吸引社会资金94.7亿元,11个欠发达镇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后劲明显增强,2005年工商税收收入增幅高出全市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积极贯彻落实扶持外贸政策,全年出口退税53亿元(市财政负担1.7亿元),科技兴贸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出0.15亿元,有力促进了出口增长和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经济科技发展基金、科研发展专项基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和名牌战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教育支出13.5亿元,重点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为创建省教育强市提供了财力保障。社会保障支出9.4亿元,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主要项目是:投入2亿元,用于新建人民医院;投入0.5亿元,建设公共卫生三大体系;投入1亿元,支持农民养老、医疗和低保事业发展,81个欠发达村原由村负担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市镇财政承担,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投入0.09亿元,为低保家庭在读子女提供助学金(小学生每人每年8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900元、高中生每人每年20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帮助了7076名适龄青少年解决读书难问题;投入0.2亿元,加强就业服务,帮助了1.1万人完成技能培训、1.6万人成功实现就业或再就业。扶贫支出2.1亿元,解决了9.3万人的行路难和1.13万人的看病难问题,改善了落后地区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环境保护支出3.5亿元,支持关闭污染严重的水泥生产企业,全面清理禽畜养殖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公检法司支出14.7亿元,重点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开展除恶灭罪行动的投入,提高了政法部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三)坚持开拓创新,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新步伐一是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到所有由市财政全额供给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发生,全年节约公用经费0.6亿元。二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健全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定额管理,夯实了预算编制基础,提高了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三是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政府采购的规模和效益都有了新的提高。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总金额14.6亿元,增长19.7%,比单位预算节约2.1亿元,节约率12.6%。四是积极推进文化、科教、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新闻媒体单位运营机制改革,激发了内在活力,开创了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发展社会事业的新路子。五是改进镇区税收分成结算办法,将按年度结算改为按季度结算,调动了镇区抓税收收入的积极性,缓解了镇区经济社会建设资金紧张的状况,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时间效益。

    (四)积极推进依法理财,财政监督管理取得了新成效。一是启动了“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市人大可以随时查询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数据,实时掌握每一笔财政支出的去向,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二是不断加强财政性基建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共核减17.3亿元,其中:最高限价核减4.6亿元、概算核减0.8亿元、预算核减0.6亿元、结算核减11.3亿元,有效控制了投资规模,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摸清了家底,为合理配置资源、堵塞管理漏洞提供了依据。四是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对11个欠发达镇财政贴息扶贫开发贷款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了评价,进一步提高了理财水平。五是对32个镇区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检查,针对镇区财政性资金监管和债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我市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镇区财政财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打下了制度基础。

      各位代表,2005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超过了预期。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做假账、偷逃税现象比较突出;区域发展不平衡;与公共财政要求提供大体一致的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突出表现在义务教育方面;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仍有发生,部分财政支出使用效益不高。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我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的要求,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农”、社会治安、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市民就业、科技创新、公共卫生平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支出;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全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东莞。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我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2006年我市一般预算收入119.6亿元,增长15%;预算外收入14.7亿元,增长12.35%;基金预算收入14.3亿元,减少16.78%;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一般预算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其它调入资金等30.6亿元,我市2006年可支配财力为179.2亿元,比2005年增加12.6亿元,增长7.58%。2006年市财政支出168.1亿元,增长18.27%;专项上解0.2亿元;出口退税超基数市负担7.5%部分支出2.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8.4亿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1.2亿元,基金预算结余7.2亿元)。

    2006年市财政收入具体项目安排情况是:

      1.市国税局征收税收收入37.5亿元,比上年增收5.3亿元,增长16.52%。

      2.市地税局征收税收收入55.4亿元,比上年增收7.9亿元,增长16.52%。

      3.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26.7亿元,比上年增收2.4亿元,增长10%。

      2006年市财政支出168.1亿元。其中:镇区分成57.5亿元,市安排支出110.6亿元。

      镇区分成具体项目是:工商税收分成45.2亿元,契税、耕地占用税分成3.2亿元,水利规费分成2.3亿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分成1.8亿元,土地闲置费分成0.8亿元,其它分成4.2亿元。

      市安排支出110.6亿元中,拨镇区经费13.7亿元,部门基本支出19.2亿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8亿元,社会公共项目支出48.6亿元,基本建设支出21.1亿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2005
    完成数(万元)

    2006
    预算

    (万元)

    比2005年完成数

    增减

    金额

    (万元)

    %

    合 计

    941,437

    1,106,150

    164,713

    17.50

    1

    行政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支出

    69,160

    77,798

    8,638

    12.49

    2

    公检法司支出

    146,626

    164,105

    17,479

    11.92

    3

    教育支出

    134,757

    143,201

    8,444

    6.27

    4

    农业方面支出

    88,434

    103,090

    14,656

    16.57

    5

    扶贫支出

    20,749

    22,858

    2,109

    10.16

    6

    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93,534

    178,700

    85,166

    91.05

    7

    环境保护支出

    35,094

    22,754

    -12,340

    -35.16

    8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79,447

    97,780

    -81,667

    -45.51

    9

    城市维护支出

    45,363

    55,633

    10,270

    22.64

    10

    文体广播计生等单位支出

    23,356

    29,883

    6,477

    27.73

    11

    支持科技与经济发展支出

    42,999

    104,356

    61,357

    142.69

    12

    中央省属驻莞单位及其他专项支出

    61,918

    63,243

    1,325

    2.14

    13

    预留经费(预留增人增支及住房津贴经费等)

    30,800

    30,800

    14

    预备费

    12,000

    12,000

      2006年环境保护支出比上年减少35.16%,主要是另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安排2.9亿元,用于36家污水处理厂截污主干管网的建设,合计支出5.2亿元,比上年增长48.6%。

    2006年市财政支出安排保障的重点如下:

    (一)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积极促进和谐东莞建设。

      1.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项目是:安排10亿元全力推动实施“创业东莞”工程,重点针对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划新建东莞高级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资金的作用,简化创业资金小额贷款申领手续,助人自助,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和自主创业。安排市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补贴经费0.7亿元,保障市属企业和改制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安排公共卫生“三大体系”建设经费0.5亿元,加快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监督、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民政福利事业经费1亿元,用于扶贫济困、弃婴抚养、五保户供养、敬老院改造、精神病防治,支持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和老年人、残疾人工作,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安排0.3亿元,对在我市出生的1-7岁儿童实行免费疫苗接种。市、镇(区)财政安排0.09亿元,为实施计划生育(城镇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的二女户)达到规定年龄的市民,每人每月发放计生养老保险金300元。注入慈善基金0.2亿元、医疗救助基金0.05亿元,壮大社会救助基金的实力,提高社会救助能力。

      2.安排公检法司支出16.4亿元,全面贯彻实施“平安东莞”工程。其中:全市公检法司系统基本支出11.4亿元(在职人员9449名);镇区7059名治安队员定额补助0.5亿元;专项支出4.5亿元,加大对见义勇为有功人员的奖励力度,凡是见义勇为负伤的,所有医疗费用由财政负担,坚持从优待警,继续支持政法部门增加警力,加快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和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完善侦查破案设备,提高防范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努力使我市治安环境有明显好转,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安排基本建设支出21.1亿元,以水、电、气、路、港为重点,启动轨道交通建设,完善镇区联网公路,增强城市综合功能,推进城市升级,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4.市财政预算安排2.3亿元,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安排2.9亿元,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程,加快36家污水处理厂截污主干管网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努力使广大市民喝上干净卫生的水;以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和饮食业油烟污染控制为重点,全面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提高空气质量。

      5.安排路桥养护及检修费1.3亿元,大力支持开展道路桥梁检测、评估、养护、维修工作,保障我市道路桥梁安全;安排0.7亿元,用于重大疫情防治、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处理以及食品安全监测,支持建立预警应急机制。

    (二)加大“三农”投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1.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安排3.9亿元,着力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其中:安排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经费0.7亿元,从2006年1月起,将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从7月起,按照“全面启动、积极稳妥、城乡一体”的要求,深化农保制度改革,推进农保与职保统筹发展。市财政为参加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110万农(居)民每人每年补助30元,进一步完善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建好管好公立医院,切实支持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安排最低生活保障经费0.2亿元,81个欠发达村负担的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继续由市镇财政分担,并加大检查力度,保证所有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实现低保全覆盖。安排1.3亿元,搞好农村低保户、困难户危房解危和泥砖房改造工作,支持渔民村、移民村建设农民公寓,为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8平方米的低保户、困难户提供租赁住房补贴及核减租金,切实解决住房难问题。安排0.1亿元,除继续为低保家庭在读子女提供助学金外,对低保家庭在读中学子女寄宿的进行补助,初中生每人每年1720元,高中生每人每年1640元,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安排0.2亿元,帮助未通自来水的78个自然村接通市、镇区的供水管道,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彻底解决农村的饮水难问题。

      2.把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安排5亿元,支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按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巩固和建设江海堤围及大型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增强我市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确保接受义务教育机会的公平,新增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从2006年秋季起对本市户籍学生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小学生每人每年免收杂费43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免收650元,全市28.6万名学生受益;安排2.7亿元,不断改善镇村办学校的校舍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对余下的非省教育强镇,由市财政借款支持其加快创建省教育强镇的步伐,巩固创建省教育强市的成果,打造“学在东莞”品牌,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

      4.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安排1.6亿元,为11个欠发达镇30.4亿元扶贫开发贷款提供财政贴息,大力支持欠发达镇发展工业,增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促进欠发达镇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有效带动欠发达镇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协调发展。

    (三)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安排10亿元,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主要项目是:安排松山湖科技专项资金1.3亿元,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为龙头,打造创新载体,更好地与世界500强企业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科研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等1.8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增加市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3亿元,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安排科技兴贸专项资金、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0.4亿元,联同出口退税地方负担资金2.6亿元,促进我市出口增长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市统筹“科技东莞”工程重点项目专项资金6.2亿元,用于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建立健全我市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三、开拓创新,把握未来,勤奋认真,服务社群,全面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财政是落实党和政府决策的物质基础、政策工具、体制保障和监管手段。《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十一五”时期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明确了方向。做好2006年的财政工作,圆满完成2006年预算任务,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展是硬道理,财政要千方百计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实现财税增收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深入发展,国内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为我市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利环境和现实途径。2006年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市委的战略思路,大力推进城市升级和产业升级。一方面大力支持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城市服务力、集聚力和辐射力;另一方面大力支持科技发展,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法治税理财,充分发挥镇(区)村税务协管机构的作用,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务环境;推动工商、税务企业登记信息的实时交换,实现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的监控,进一步提高工商税收征管水平;深入挖掘政府垄断性经营服务收入和社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潜力,努力拓展新财源,促进财税增收,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

    (二)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切实减少资金的流转环节;继续完善财政预算国库信息系统,强化资金支付全过程实时监控,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高效。二是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进一步提高采购计划管理水平,挖掘行政事业单位在节能、设备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节支潜力,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严把工程立项审批和项目变更的财政关口,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坚决制止不合理的增加工程和不合理的支出。四是转变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切实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挥霍资金的行为;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使用新模式,推动构建节约型社会。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理财,依法依规做好财政管理工作,努力使财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严谨。健全财政监督机制,针对“科技东莞”、“创业东莞”、虎门港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派出专门机构,制定专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参与和跟踪监控,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按照“满足单位公用开支基本需要”和“适度从紧、勤俭节约”的原则,在公用经费连续五年零增长的情况下,经过调查研究和根据我市的经济实力情况,适当调增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后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抓紧制定加强镇区综合财政预算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土地出让收益管理、会计集中核算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人员工资津贴发放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镇区财政财务管理行为。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机制,规范镇区举债行为,镇区年度债务余额超出当年可支配财力的,一律不能再贷款;实行“下管一级”的政府债务审批制度,完善政府债务报告制度,明确偿债责任,在严格控制新债的基础上逐步消化历史欠债,防范债务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努力提高财政服务社会的水平。在财力分配方面,更多地关注民生。民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壮大,为适度集中财力,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2006年市新增财力将重点向“三农”倾斜、向公共服务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我市市民的幸福度,让全体市民分享我市改革开放成果,共同沐浴公共财政阳光。在增强服务意识方面,大力提倡诚信、敬业、廉洁、公正的财政文化,坚持以公平原则办事。开通东莞财政咨询热线(电话号码:22831111),解答群众的业务咨询,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为单位、为基层、为社会公众做好服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体,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自己的权益。重点对补助性、资助性、奖励性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实施广泛的宣传,使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得到财政的资助或奖励,让党和政府的关怀深入民心,使党和政府的政策变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2006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规范管理,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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