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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06-04-1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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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12日在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傅照辉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东莞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东莞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监督工作不断深化

      监督内容突出重点。常委会坚持把依法监督放在头等位置,集中力量,抓住关键,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13项,进行述职评议4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6次。在确定具体项目时,我们注意坚持3个原则:一是法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结合。对于法定议题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代表议案办理的审议不仅不能少,还要不断深化有所发展,并及时根据新出台法规的要求增加议题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情况。自选内容则着眼于中心工作、政府难点与民生热点。如科技工作紧扣“科技东莞”工程;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检查则是应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要求开展;通过检查《母婴保健法》、评议市卫生局局长,督促市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推动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二是政府工作与两院工作兼顾。通过审议我市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汇报,促使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审议控告申诉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机关作用,促进执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通过评议市人民法院院长,促进基层法院发挥审判机关应有的作用。三是年度任务与阶段目标衔接。在2004年视察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市交通局长进行评议,进一步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听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专项工作汇报则是对2004年审议城市规划工作的延续和深化,从而有力地推动“五年见新城”目标的实现。常委会还委托有关办事机构检查验收了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1年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督方法逐步改进。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常委会制定并实施了跟踪监督制度,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跟踪监督事项,从监督意见的形成、送达到整改反馈都有具体要求,保证了监督链的完整,做到有始有终。如对医疗废物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等6方面事项进行跟踪监督,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市政府已全部反馈。二是强化工作手段。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我们建立了“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常委会财经工委结合市财政局每月报送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每月定期查看不少于2次,并要求有关部门从人大监督的需要出发对该系统进行深度开发,增加综合分析、对比分析和预警功能,从而使人大对财政支出的监督从定期报告的被动性监督转变为实时在线的主动性监督。省在我市召开了现场会,对我市的做法和经验给予高度评价。三是细化工作程序。常委会为规范述职评议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掌握被评议对象的依法履职情况,完善了评议公示和民主测评程序,进一步增强了被评议对象的依法履职意识和惧诫意识。

      监督目的讲求实效。人大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促使监督对象改进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与人民的利益。常委会狠抓监督意见的落实,增强了监督的实效。例如,在财政监督工作中,注意发挥审计的作用,督促市政府认真解决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镇一级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等建议,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从源头上完善了依法理财的工作机制。常委会在向市政府送达的《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等4点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批示,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整改,制定了《东莞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暂行规定》,并实施缩短投标周期、加强投标人资格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建筑市场管理不断加强。市城管局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启动市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试点工程,并要求各镇区迅速开展中水回用研究。常委会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高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1912件,接待来访1063人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办结1902件,办结率为99.48%,较好地解决了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并总结经验在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更加规范

      常委会对法律明确规定或“一府两院”提请的重大事项,及时列入议事日程,适时作出决议、决定3项,修订地方性规定1项。根据我市财政收支的实际变化,作出了《关于批准东莞市2005年财政预算收支变更的决定》,同意市政府将新增财力全部投入虎门港建设,有力地配合了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实施。按照法制统一的需要,及时修订《东莞市河道堤防管理规定》,将河道堤防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保障河道堤防安全,防止水质污染起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常委会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途径和形式。在总结和借鉴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公示工作制度》和《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证工作制度》,这两项制度的实施将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建立健全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决策机制,促进地方重大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人事任免工作不断完善

      一年来,常委会共依法任命52人,其中人大系列1人,政府系列5人,两级法院30人,两级检察院16人;共免职23人,其中人大系列1人,政府系列4人,两级法院13人,两级检察院5人;撤销职务1人。常委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统一起来,完善任免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提请、审议、表决、任免等环节的程序,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常委会法定工作程序的有机结合,保证人事任免工作严肃、规范进行。在坚持人事任免提请事项事先通报制度、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的同时,根据上级精神将通报范围从党组成员扩大到专职委员中的党员,并将扩大到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实施了任前演说工作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阅书面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拟任命人员的现场演说,进一步增强对拟任命人员形象、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的直观了解,也增强了拟任命人员的民主意识、公仆意识。

    四、调查研究质量明显提高

      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并带头开展专题调研。一年来,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共开展各类调研37项,召开各类座谈会377次,参加人员有3429人(次),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978份。按照市委开展和谐东莞调研活动的部署,常委会领导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分别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教育工作、调解社会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层人大建设、扶贫助困、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作为市委调研成果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了常委会在构建和谐东莞中的积极作用。常委会领导还根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对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农民就业、水乡片农民生活开展专题调研。各项调研本着精心组织、方法科学、客观反映、促进工作的原则,形式多样,采取了听取汇报、座谈会、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数字真实,既有职能部门提供的基本数据,也有问卷分析得出的统计数据;分析严谨,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内容全面,提交的调研报告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如《对我市社会治安情况的几点思考》、《建立现代农业园区与促进农民就业》、《麻涌、中堂和望牛墩三镇农民生活水平的调查报告》,都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批转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各工作机构加强审议、评议、执法检查的前期调研。除听取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外,还注意听取不同地区、不同界别、不同阶层等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的初审意见、调查报告、执法检查的中心发言都经集体反复研究,指出问题更加到位,提出建议更具深度。如在《行政许可法》的初审调研中,针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共同实施许可的单位关系没有理顺、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仍有不足等薄弱环节,提出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快审批事项清理等建议;在科技工作的初审调研中,针对科技资金投入不足、科技人力资源短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等薄弱环节,提出了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等建议。

    五、代表工作创新发展

      不断加强代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培训。发放有关人大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给代表,并协助基层人大邀请有关专家或机关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给代表授课;二是健全组织形式。除以镇区为单位划分代表小组外,还将全市人大代表分成政法民政、财政经贸、农业农村、城建环资交通水利、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党政群等代表专业活动小组,在组织视察、检查等活动时,邀请相应代表小组的代表参加,充分发挥行业代表的专业优势。三是落实活动经费。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市财政核拨了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专项经费,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

      代表活动形式日益丰富。一是首次组织“市人大代表活动日”,开展学习、论坛、座谈、接访、联系选民、督办建议等多种形式活动,拓展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载体;二是实施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并对试点镇区进行具体指导,以点带面促进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开展;三是推动市长约请市人大代表活动深入开展;四是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活动,同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基层代表制度,密切与代表联系,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常委会的工作情况;五是支持代表担任村委会换届选举观察员、司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发挥代表参与民主法制建设的作用。

      积极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一是上下联动求实效。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提高我市社会管理水平,抓好“三项清理”的议案》,涉及面广,办理任务十分艰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开展包括依法清理违法用地的“四清理”工作,为议案办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常委会动员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并在不同时期安排不同工作重点。交办前,召开全市人大系统推进“四清理”工作会议,市、镇两级人大分别建立对应的督办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督办格局;办理中,市、镇两级人大组织代表对“四清理”工作进行分组视察,常委会在视察报告中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指引、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得到了采纳;最后,在主任会议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议案的办理情况汇报。全市2300多名市、镇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好宣传员、调解员、监督员,有力地促进了议案的办理,整个过程都体现了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良好互动。二是加强联系促办理。我们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统筹、选联工委专责督办、其他工委对口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格局,分三个层次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并选择8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市政府也对应实行政府统筹、督查室专责办理、职能部门承办的工作格局,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分工督办重点建议,督查室专门制定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办理工作,承办单位主动邀请代表进行座谈,召开建议办理情况征询会,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达到95.6%。三是跟踪监督抓落实。我们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督办,如主任会议督办关于解决长安镇用水紧缺的建议,并邀请领衔代表参与,为提出建议的代表和承办建议的政府职能部门提供面对面交流的平台;通过视察、现场督办较好地解决了市第一中学和高级中学新校区出入难及配套设施建设问题、高埗发电厂污染问题、莞长路扩建期间的交通堵车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

    六、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扎实开展

      加强指导的针对性。为全面掌握我市基层人大工作现状和人大干部思想现状,我们专门召开基层人大分片调研会,了解到基层人大工作存在发展不够平衡、人员不够落实、专职不专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我们向市委作了专题汇报,并及时召开全市基层人大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中央9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基层人大干部提高认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自觉加强和改进基层人大工作,更好发挥基层人大的作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后,我们协助市委专门召开会议传达省的会议精神,对新形势下如何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作了具体部署,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基层人大干部队伍,为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逐步规范和完善基层人大的运作。举办全市人大系统文秘工作培训班,就办文办会、公文写作和人大新闻采写3个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基层人大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广高埗镇人大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督办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实施跟踪监督工作等8项工作制度,为基层人大提供范本。编印《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关文件格式及事项》,固化具体工作程序,推动基层人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七、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常委会坚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审视自身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不断自我完善。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摆,自觉整改,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理论中心组、党组务虚会、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法制讲座等形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全体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领域的知识积累,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议事质量;并带动机关改进会风、文风和工作作风,在提高工作质量的同时,工作效率稳步提升。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制定跟踪监督、任前演说等4项工作制度,机关也制定以规范文秘运作为重点的7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大宣传,编撰《东莞人大通讯》,让代表及时了解全市人大工作动态,人大宣传工作影响力逐步扩大。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不断总结探索,对人大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就是要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找准自身定位,做好法定工作,监督支持并举,履职不失职,到位不越位,同时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反映和维护群众利益,力求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使各方面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职的结果,也是与“一府两院”和基层人大的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所有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望和形势的发展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如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运用,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方面办法还不多;常委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还不能适应日益繁重任务的要求。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工作设想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市委的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重点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推进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今年,常委会要继续学习贯彻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积极协助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强化市、镇两级人大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共同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以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要从地市级人大工作的特点出发,把依法监督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主要工作来抓,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把“三农”、土地管理、食品安全、政府办事效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合理节约开发利用等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今年要重点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关于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食品安全监管、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普法、办理代表议案及建议等专题工作汇报;对我市海堤河堤建设项目、虎门港建设、文化事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对劳动局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和司法局的律师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对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效率进行专项调研。要坚持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委托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项调研,向主任会议汇报。要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发挥人大监督在营造良好文明法治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三、以支持代表执行职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通过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市人大代表活动日、市长约请代表等行之有效的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要认真做好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到承办单位检查办理情况、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召开督办工作现场会等举措,保障代表履职成果得到充分体现,进一步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要继续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努力使代表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责任、素质、作风、作为”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要从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的高度认识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责任、素质、作风、作为”全面加强思想、组织、能力和作风建设。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深入基层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充分反映民情、市情的基础之上,使人大工作更富生机与活力。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为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更好的服务。要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在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讲授人大制度的理论课;继续办好《东莞人大通讯》和人大网站,为人大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位代表,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机,使命神圣而崇高,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为把东莞建设成为宽裕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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