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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06-04-1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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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4月12日在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何碧霞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主题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仅去年,两级法院共有29个集体和32人(次)受到国家级、省市级的表彰奖励,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核中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中级法院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荣记集体三等功;市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市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先后被授予“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全国法院“十佳法庭”、广东法院“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东城人民法庭庭长苏卫东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并荣获“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吕伟东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个人”,等等。

    一、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200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145件,审结43536件,解决诉讼标的64.52亿元,分别比2004年上升6.45%、3.81%和7.21%。结案率为92.34%。民商事、行政案件上诉率为11.88%;再审占已生效判决的0.15%,远比全省的0.31%低。2005年,全省法院法官人均办案75.48件,我市法官人均办案241.8件,是全省的3.2倍。

    (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打造“平安东莞”

      2005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710件,比上年同期的6517件增长18.31%。针对我市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严峻形势,我们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案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2005年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4519件,判处罪犯7193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1240件,判处罪犯163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1808人,重刑率达18%;从重从快审结了塘厦镇“3.7”抢劫案、李久清贩卖毒酒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面对日益繁重的刑事审判任务,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通过强化“铁案”意识、不断完善办公自动化、改革庭审方式、在看守所附近设审判法庭等多种方式,优质高效审结了7690件刑事案件,比上年多1207件,结案率达99.74%,比上年增长了0.26个百分点,而且无一宗超期羁押。人均结案达284.8件,其中,市人民法院刑庭的刘树棠法官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审判技巧,适用简易程序实现全年结案942件,结案数居全省法院刑事法官前列。

      为展示打击违法犯罪斗争的成果,加强社会综合治理,2005年,两级法院先后在城区、黄江镇等地组织召开了11场声势浩大的公开宣判大会,对118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为加强法制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我们还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通过公开报道典型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5年,两级法院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东莞日报等各类媒体发表新闻604篇,与东莞电视台合作制作“法庭直击”、“法制纵横”节目17期,与东莞广播电台合作制作“与法同行”节目10期。对“年度十大案件”、“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东莞首例制售假酒案”等重大新闻题材积极进行组织策划,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进行实地深入采访报道,扩大了宣传效果。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经济环境

      2005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创建“平安东莞、科技东莞、商贸东莞、创业东莞”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重点是通过审判活动维权、维稳、促发展。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6363件,比上年同期的26087件增长1.06%,审结24350件,结案率为92.36%,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达44.7亿元。

      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我们深入贯彻肖扬院长“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方针,把“消除隐患、维护稳定”作为民事审判的重要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一是注重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在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增强调解意识,切实落实从立案到执行实施“全程调解”的工作要求,千方百计化干戈为玉帛。2005年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34.8%。二是推进专业化审判,提高效率和质量。针对近年来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不断攀升的趋势,我们全面推行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专业化审理。去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15件,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2848件。三是审慎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我们在审理以东莞市虎门章业商贸有限公司为被告的系列案件中,由于法院及时介入封存财产并作细致调解工作,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发展,使得该系列案件顺利审理终结,进入执行阶段。事件得到初步的解决。春节前夕,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受理了一宗日资香港日兴公司与石某诉前保全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因其在凤岗工厂的控制权问题产生激烈冲突,申请人在万般无奈之下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马上派法官赴现场实施财产保全工作并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双方化解前嫌,达成了和解协议,避免了一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当事人双方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尤其是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动玩具车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还专门给法院发函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继续扩大对东莞的投资。2005年,两级法院审结三人以上群体性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2470件,涉案诉讼标的额达9.92亿元。及时处理有可能酿成群体上访事件、突发事件20多次,维护了社会稳定。

      公正审理商事纠纷案件,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科技创新。去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处社会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良性运行的优势,通过及时公正地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和公司纠纷等商事案件,积极推进“科技东莞”、“商贸东莞”、“创业东莞”的建设,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科技创新。2005年两级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93件,诉讼标的额达1048万元;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7427件,诉讼标的额达38.69亿元。

      积极稳妥开展涉外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为我市打好外资牌提供司法保障。作为我国最先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法院,东莞两级法院承担着我国最为繁重的涉外审判任务。2005年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涉外案件1593件,涉及英国、美国、日本、韩国、葡萄牙及港、澳、台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结案数占全省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总数的28.23%,收结案数均居全国法院的前列。通过积极稳妥开展涉外商事案件审判,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增强了吸引外资能力,为我市打好“外资牌”提供了良好的涉外司法保障。因成绩突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均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促进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依法行使

      2005年,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76件,比上年增长14.29%,审结367件,结案率为97.61%,与上年相比上升1.56个百分点。2005年是我市“五年见新城”的最后一年,也是“四清理”活动开展的第一年,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收到了明显效果。同时也有一些因城市拆迁、社会保障等问题引发的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的行政案件诉至法院。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通过公正审理行政诉讼纠纷,不仅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而且探索出对一些新型行政法律关系问题的解决方法,为推进我市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长富诉太平海关悬赏索赔一案,是我国第一宗卧底线人告行政机关悬赏索赔案件,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其他法院亦无处理先例,但法官们通过虚心学习,认真分析,依法公正审结了此案,当事人双方都服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缓解“执行难”

      2005年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053件,同比增长10.94%,执结10530件,涉及金额达19.5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07%和11.67%。面对日益增加的执行工作压力,两级法院执行局进一步创新执行方法,力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一是合理调配执行力量,实行执行力量下移,采取驻点办案、加大主动调查力度等措施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加大了“边控”力度。针对部分境外债务人一旦经营不善即潜身境外、逃避执行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海关、边检等部门的合作,全年共采取20多次“边控”措施,解决执行标的600多万元,有效打击了境外债务人故意不履行法院裁判、恶意拖欠债务的行为。三是加大媒体曝光力度。2005年,我们对400余名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在东莞日报等主流媒体上予以曝光,促使一些赖债者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四是推广使用执行令状。对劳动争议、工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抚养等涉及人身权的执行案件,不再发执行通知,而是直接发出执行命令,责令被执行人即时给付,缩短了办案期限。五是开展专项执行会战。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拖欠工人工资等执行案件,集中优势兵力进行执行会战,2005年两级法院共受理拖欠工人工资类执行案件1618件,执结1550件,为工人追回被拖欠工资3602.78万元。2005年市人民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是新时期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2005年,两级法院继续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一)加强窗口建设,解决立案难

      立案工作是法院对外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近年来我们以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着眼点,从细微处入手,把立案场所建设成为综合的公众服务大厅。服务大厅除具有立案功能外,还提供电脑查询、问询、风险告知、法制宣传以及免费复印、传真、饮水等服务,真正实现法院办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我们还针对窗口工作的特点,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实行“一次性全面解答”,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针对东莞外来劳工多的情况,采取了双休日立案、来信立案、24小时电话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在严格执行诉讼费收费标准的同时,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和特困企业实施司法救助,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也打得起官司。2005年,两级法院共对1648件案件的当事人给予了司法救助。共减、缓、免交诉讼费771.54万元。200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被团省委授予“全省青年文明号”。

    (二)加快申诉案件审理进度,解决申诉难

      针对申诉、再审案件案情复杂,当事人矛盾突出,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群众重复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特点,我们按照“有申必立,有申必复”的要求,通过采取合理统筹办案资源,实行案件跟踪催办制度,突出个案审理等措施,使申诉案件办案效率明显提高。200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43件,审结59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0.43%和33.11%,基本上解决了“申诉难”和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廉政措施,构建新型法院文化

      2005年,我们以深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构建新型法院文化。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建工作,增强队伍战斗力。两级法院党组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定期谈心、召开工作汇报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提高中层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分别选举产生了机关委员会,我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党建工作,把支部建在审判一线部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队伍的战斗力日益增强。

      进一步整章建制,规范司法行为。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对2004年印发的制度汇编进行了一次清理,重新修改制定了部分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机制、违法违纪责任查处机制,使法院规范化建设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以提高监督效能为目标,强化廉政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廉政建设《实施纲要》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纲要的《分解方案》,把工作重点放在廉政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上。一是加强对评估、拍卖工作的监督。我们通过修改和完善执行拍卖规章制度,提高委托评估拍卖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院里各项重大开支、采购先要通报纪检部门,并召开采购小组会议进行讨论。三是有针对性开展廉政教育。对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和法官进行任前谈话,组织新招录的干警上廉政教育课,对群众投诉反映较强烈或有苗头性问题的人员进行警醒谈话。四是认真查处各类信访投诉。2005年两级法院共收到群众举报156件,接待来访52人次,接电话投诉82人次。尽管主要是反映个别干警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程序意识不强方面的问题,但我们坚持小题大做、实事求是、严肃慎重的态度,对每一件信访投诉都认真查处,做到每信必复,有问必答。对有问题的干警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纪律处理,对反映失实的投诉及时澄清事实,保护干警工作积极性。

      积极探索新型法院文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去年以来,两级法院积极探索构建新型法院文化,以团委、妇委为主体开展一系列的文化和体育活动,陶冶了干警思想情操,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以人为本,强化调研和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素质

    2005年,我们继续坚持“培育专家型法官、打造学习型法

      院”的建院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鼓励干警攻读更高学历,提高整体理论知识水平;通过邀请著名专家、学者来法院讲学,为审判实践提供智力支持;通过举办新录用干警岗前培训班、司法考试特训班,储备法官后备力量;通过建立大调研格局,调动干警的学习钻研热情。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市法院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两级法院489名在编干警中,1人在做博士后研究,3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31人具有硕士学位,407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干警的90%。2005年,全市法院有130人参加司法考试, 43人成绩合格,合格率为33.1%,高于全省平均合格率19个百分点。去年,法院干警撰写的学术论文被国家、省、市各类报刊采用77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上,有5篇论文分别荣获全国及广东省优秀论文奖,获奖总数在全省各中院中名列第三。2005年,我们还与人民法院报联合举办了“东莞杯涉外民商事审判有奖征文”活动,我市法院共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相关论文9篇,其中有3篇论文获奖。

    五、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2005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案件质量内部监督力度,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形成了审判业务部门直接监督,审判监督部门间接监督,审判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政工人事、立案信访、司法统计等部门配合联动的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2005年两级法院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6.32%,比2004年的19.44%下降3.12个百分点。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是我们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了规范、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畅通联络渠道,保证对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我们制定了《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及《人大机关、人大代表监督案件督查登记制度》等,实现人大联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05年法院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1件,政协提案3件,人大机关交办案件 2件,都在合理期限内向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汇报了办理情况。为便于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我们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来法院考察指导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旁听庭审、视察基层法庭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并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2005年我们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2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3次。集中邀请20名人大代表旁听案件8次,并聘请52名人大代表为司法监督员,帮助我们抓好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这些措施畅通了人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渠道,促进了法院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和支持了法院工作。

      经过不懈的努力,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得到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东莞市两级法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各类纠纷案件持续增长,审判力量不足问题依然存在;两级法院在一处办公,办公环境较差,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困难;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离规范化、制度化还有差距;司法为民措施在个别部门和环节尚未得到完全落实;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正,责任心不强;“执行难”未能得到彻底缓解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六、做好二〇〇六年人民法院工作

      2006年我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第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主题要求, 增强和谐稳定意识,维护司法权威。以建设一流法院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和规范化建设,全面培养新型法院文化,强化法官队伍建设,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东莞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具体讲,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增强维稳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着力建设“平安东莞”。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在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优势,积极推进“商贸东莞”、“科技东莞”和“创业东莞”的形成。三是增强为民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四是全面开展“先锋行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五是增强发展的意识,以创建“一流法院”为目标,全面培养新型法官文化,切实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六是增强创新意识,切实落实好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和我省法院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各项法院工作改革,建立健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运行管理机制。

      各位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依法监督是基本的宪法原则。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虚心地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为构建“和谐东莞”、“平安东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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