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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加强文化名城建设 全面提升东莞 文化软实力的议案》的决议
  • 2011-01-2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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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19日东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15代表团(沙田代表团)、第16代表团(长安代表团)、第19代表团(大朗代表团)、第13代表团(道滘代表团)、第12代表团(洪梅·东坑代表团)、第6代表团(虎门代表团)、第11代表团(高埗代表团)、第24代表团(常平代表团)、第18代表团(大岭山代表团)、第4代表团(万江代表团)、第27代表团(企石代表团)、第14代表团(厚街代表团)、第9代表团(麻涌代表团)等13个代表团的代表,分别以十人以上联名向本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强文化名城建设方面的议案(即第1、4、11、12、15、19、20、23、26、30、32、34、39号议案)。由于提出这方面内容议案的代表团比较多,代表反映比较强烈,而且这些议案的内容符合当前我市发展形势的实际情况,是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过程中需要着力加强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大会主席团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出的处理意见,同意将上述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合并为《加强文化名城建设 全面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的议案》,列入本次会议的议程。

    从2000年提出建设“文化新城”的目标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主线,以“文化三城”建设、文艺精品为抓手,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抓文化建设,推动了我市文化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玉兰大剧院、市图书馆、市科技馆、市展览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落成,文化广场、公共图书馆(室)遍布全市各镇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打造了 “文化周末”等系列文化活动品牌和一批在国内外各种文艺赛事和评奖活动中屡获大奖的各门类文艺精品,实现了我市文艺创作的重大突破;初步建立了包括新闻出版业、广播电影电视业、创意设计业、文化会展业、文化产品制造业等行业在内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体系,规划建设了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成功举办了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获得“国际花园城市”评选最佳遗产管理奖,文化遗产保护有效加强。总之,十年文化新城的建设,全市文化生产力不断解放,文化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城市文化氛围不断浓厚,市民文化素质不断提升。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与实现文化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国内先行地区和城市相比,东莞的文化建设总体上仍落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不相适应。

    当前,东莞正处在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关键时期,市政府在“文化新城”十年建设的扎实基础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时提出建设“文化名城”的新目标,走文化与经济相结合之路,完全符合东莞实际,顺应了加快东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际需要,从根本上指明了未来东莞软实力建设的方向。《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制定将目标具体化,提出用10年时间把东莞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和岭南文化精品名城,并制订了相应的措施,予以落实。文化名城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市政府要按照规划纲要的精神,在具体实施中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扎实推进,全面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

    建设文化名城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文化是城市凝聚力、创造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源泉,是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央和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省委十届七次全会从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全局出发,首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文化建设工作,作出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决策。市政府顺势而为,提出建设文化名城,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我市建设文化名城,既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也有较强的基础作支撑,要全面分析我市文化发展的现状与条件,正视问题和不足,调动全市上下的热情,动员全民参与,切实增强建设文化名城的信心和决心。

    建设文化名城要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当今时代,文化与经济日益交融,文化的经济功能明显增强,经济的文化含量不断提高。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融合,既是加强文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增长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在推进文化名城建设中,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培育扶持品牌骨干文化企业,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催生文化新兴产业等,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提升。

    建设文化名城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提高文化惠民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我市文化名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文化名城建设中,要牢固树立“文化惠民程度越高,文化强市水平越高”的理念,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夯实文化惠民的物质基础,提高文化惠民的服务能力,提供文化惠民的优质产品与便利服务,让我市城乡居民在更高标准上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建设文化名城要与人才强市相结合,壮大人才生力军。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优秀文化人才是先进文化的生产者、传播者,是建设文化名城的关键所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岭南文化精品的创造都需要文化人才。因此,要通过用好现有人才、引进高端人才、培育文化名家等,充实文化人才队伍,为文化名城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建设文化名城要与打造城市名片相结合,提升城市形象。在推进文化名城建设中,要注重凸显我市城市的个性特色,深入挖掘东莞作为岭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华南抗日的根据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莞香文化等文化资源,擦亮城市名片。大力发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加大文化宣传传播力度,增强我市的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全面提升我市的对外城市形象。

    会后,此项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移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迅速制定办理方案,落实议案,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监督,认真审议市政府的办理情况,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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