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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05-03-2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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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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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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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3月23日在东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辉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领导及上级法院指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继续深化法院工作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一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290件,比上年增长41.02%;其中新收42297件,同比增长42.59%,案件增加的绝对数量及增幅均为历年之最。共审结41937件,结案率为94.69%,比上年上升1.03个百分点。2004年,全省法院法官人均办案70件,我市法官平均办案238件,是全省的3.4倍。我市两级法院法官以占全省1.86%的法官数量办结了占全省法院6.37%的案件。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广大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99.83%的案件能够在法定审限内办结。2004年,我市法院工作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中级法院连续五年被市委评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市直机关先进单位”,被省法院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中院办公室被评为“全省财务管理先进集体”、“装备建设先进集体”,中院研究室和市院刑庭荣立集体二等功,中院纪检监察室被评为“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先进单位”,市法院东城法庭除被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外,最近还光荣入选全国法院“十佳法庭”,该庭庭长苏卫东同志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并荣获“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发展

    2004年我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审判这个中心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审判效率,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各类纠纷案件,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深入发展。

    ——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级法院全年办结刑事一审案件5859件,判处犯罪分子8867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8.63%和35.64%,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占20.1%。针对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刑事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特点,刑事审判人员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做到快审快结,高质高效地严惩犯罪。成功审结了台湾商人蔡永坤抢劫另一台湾商人港币200万元并杀人灭口一案,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全年审结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76件,判处了5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59.22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秩序的良好发展。同时,在刑事案件大幅度增长、审判任务非常繁重的状况下,我们高度重视审限,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审判效率,保持全年无一宗超期羁押案件。

    为展示打击违法犯罪斗争的成果,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我们及时组织召开10场声势浩大的宣判大会,对150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全市干部、学生和群众数万人参加了宣判会,各级新闻单位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为打造“平安东莞”作出了贡献。

    ——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去年,两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4761件,比上年大幅度增长51.06%;解决诉讼标的金额达42.03亿元。在审判中,我们坚持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原则,通过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和社会秩序。针对我市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和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多且升幅迅猛的状况,民事审判法官认真组织学习和研讨,找出应对措施,及时审结了7289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我们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正确运用法律,注意处理好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如在审理涉及“三来一补”企业破产案件时,我们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及时介入,分清责任,协调各方,妥善处理。在涉外审判中,我们坚持公正和效率并举的原则,着重提高庭审水平和裁判文书水平。通过认真研究涉外审判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涉外审判程序意识,提高涉外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法院的涉外审判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如,东莞中院去年成功审结了在全国有广泛影响的蔡壮钦、黄燕英诉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有限公司、梁志伟、何志伟产品责任侵权纠纷案及刘阿标等多个会员诉东莞长安今宇高尔夫球场俱乐部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系列纠纷案,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和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及司法赔偿案件329件,审结316件。对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和程序合法的,依法维持,并做好原告的服判息诉工作;对于行政机关具体行为不当或程序违法的,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作出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依法治市的进程。

    ——执行工作不断进步,“执行难”明显缓解。2004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864件,执结9927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9.01%和36.04%,执结标的额17.51亿元,执结率91.38%,超过省法院确定的80%的目标。在执行工作上,我们不断实行制度创新,除继续完善执行分权制、合议庭交叉审查等制度,还建立了“三来处理制度”、挂牌督办制度等多项制度,同时规范提级执行和评估、拍卖工作,严格执行款物管理,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执结率明显提高,有效缓解了“执行难”。上半年中院执行局组织实施“零积案”清案行动,从7月中旬至9月底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共执结案件323宗,执结标的额1.35亿元,退还申请人执行款1880多万元,归档510宗。为使一些“老大难”案件尽快执结,我们主动邀请政府、公安、工商、金融及新闻媒体等单位配合行动,较快地执结了一些执行阻力较大的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以“公正司法”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法院的神圣使命,2004年,我们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开展专项案件回查制度,确保审判质量。我们定期组织案件回查制度,进行案件的查缺补漏工作。如去年6月,中院对减刑、假释的案件进行大幅度的抽查,对过去7年的一万多宗减刑假释案件进行逐件回查,发现其中98%的案件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关,裁判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同时也发现个别案件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改正。

    ——建立健全错案追究制,认真做好案件的发回重审和改判分析。我们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对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追究了相关承办人员的错案责任,同时着重查找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有关业务学习和责任心教育,并定期组织办案交流,通过交流促进相互提高,统一认识,保证了司法标准的统一性。

    ——抓好裁判文书的查评工作,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结合审判方式改革,我们重点抓好裁判文书的制作,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定期开展裁判文书的质量评比;对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复杂的案件以及其他疑难案件,要求承办人制作的裁判文书先由庭室组织讨论定稿后,再报研究室或审监庭把关签发,保证裁判文书的质量。

    去年,我市两级法院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分别比前年下降了3.03和1.43个百分点,再审改判率减少25%,办案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加强窗口建设,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解决“申诉难”、“立案难”和涉法上访问题有了新突破

    ——实行申诉案件繁简分流,着力解决“申诉难”。解决申诉难是我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通过采取合理统筹办案资源、案件跟踪催办、简化审理环节等项措施,从制度上解决申诉、再审难问题。在坚持有错必纠前提下,严格进入再审的审查。通过对申诉案件实施“繁简分流制度”,当事人重复来信来访少了,在院长接待日的来访群众少了,使信访工作朝良性方向发展。去年两级法院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类案件493件,共审结450件,比前年的397件多53件,结案率上升0.01个百分点。对于群众的申诉、申请再审做到了“有申必立,有申必复”,有效地解决了申诉难的问题。

    ——加强窗口建设,不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全面贯彻司法为民要求,深入开展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活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解决了立案难;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两级法院共对848宗案件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涉及金额达536.38万元。通过专门成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至今,尚无发生一起群体激烈上访事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有两宗涉法上访案被市政法委列为全市成功处理上访案件的典范予以通报表扬。

    ——加强调解力度,化解群众纠纷。2004年,我们及时总结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开展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加大调解力度,及时缓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和完善调解机制,推行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多个环节开展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率,仅市法院全年通过调解得以解决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达9131宗,占该院审结的民商事案件的42.7%,该院民一庭等5个部门被评为“东莞市人民调解先进单位”,黄春梅等5位法官则被评为“东莞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四、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目的,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实现规范化管理

    2004年,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和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法院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审判运行机制和法院管理体制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

    ——全面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推行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开始实施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一批参加工作时间较长,业务相对熟悉,法理水平较高的书记员作为法官助理,协助法官进行证据交换、草拟法律文书等工作,使法官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在审判运行机制方面,我们在不断完善合议庭职责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民商案件的当庭宣判制度,进一步推进“审裁合一”。我们还积极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70%以上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得以快速审理。市法院根据简易程序案件的特点,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细化分类组合,实现专门审理。通过繁简分流,合理配置了司法资源,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以18%的审判力量完成了刑事案件总量的46%以上,服判率高。通过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困扰东莞两级法院多年的超期羁押问题得到了全面的解决,从2003年下半年至今,两级法院无一宗超期羁押案件,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表扬。

    ——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契机,不断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2004年,我们继续在健全和规范审判管理制度上花大力气,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行政管理方面,我们建立了采购和投资集体议定制度,对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的事项,必须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同时,实行汽车定点定卡加油维修制度。在廉政制度方面通过了关于廉政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等六项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我们还相继建立和完善了《执行局规范化建设方案》、《执行案件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使执行工作有章可循。去年,我们汇总制作了《全院管理制度汇编》,分别总结了中院的业务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廉政建设和纪律管理、行政和事务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规章,并做到全院干警人手一册,使得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经过大刀阔斧的改革,我市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执行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对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进行的司法改革的努力和成效给予了较高的赞扬和肯定。

    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调研、培训力度,以学习促发展,不断增强队伍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2004年,我市两级法院继续高举“培养专家型法官、打造学习型法院”的旗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理想信念专项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加强学习研讨,调研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倡导学习钻研业务,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是我们打造“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建设的重要环节。2004年,我们的调研工作成绩斐然。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上,两级法院有两篇论文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五篇论文获广东省法院系统优秀论文奖,获奖总数在我省各中院中位居第三,中院同时获得“全省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我们积极开展专题研讨,先后召开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交通事故案件审判、涉外民商事审判等多个研讨会,通过研讨解决了大量的审判疑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去年,两级法院首次同时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狠抓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花大力气抓好干警的业务培训,2004年,中院选派两位法官赴英国作访问学者,攻读硕士学位,还有两位同志考取了博士研究生,中院目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已经占全院人数的90%以上。除加强在职学历教育外,两级法院还积极举办和参加各种专项培训、短期培训,继续搞好学术讲座活动,邀请了王利明、梁慧星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和资深法官来莞授课。2004年,两级法院参加司法考试再传捷报,中院考试通过率达到50%,继续在全省各中院中保持领先地位,而市法院则有33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为32%,远远高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一是加大了制度创新的力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尤其是对第一把手的教育和监督。重新修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强化了民主监督和对第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制定了廉政奖励金制度,完善了廉政执法监督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处理制度,规定了信访办理和回复的时限,同时细化了法院工作人员回避制度。通过通报、扣分、告诫、扣发一定数额的奖金等形式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强化了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了对单位的各项重大开支的审计工作。2004年,我市法院共收到各种来信174件,共办结164件,结案率达到95%。

    ——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心,大力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去年,我们继续把加强基层审判队伍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大力度,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经过公开选拔,市法院增补了两位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好的副院长,领导班子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另外,在中院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市法院局域网建设全面完成,石龙及东城法庭办公大楼顺利竣工,大批高素质的新生力量充实到基层法庭,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法庭审判工作的开展。我们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基层法院制度建设,指导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协助其清理积案等措施,促进了基层审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去年,市法院审结案件36394宗,上诉改判仅占结案总数的1.76%,比去年下降0.09个百分点。

    六、强化外部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2004年,市两级法院在规范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法院的外部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社会的监督,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的制度,并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向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我们多次邀请在我市居住的省人大代表和市部分人大代表来两级法院视察、座谈,对法院干警在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实行监督。二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及时宣传报道法院的各项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等,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三是坚持司法监督员制度,认真做好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去年我市两级法院重新聘请了近五十名由社会各界参与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士担任司法公正监督员,共组织有司法监督员参加的公开听案活动7次,重大执行案件10余次,召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3次。为了方便他们履行监督职责,随时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我们专门为他们发放了可以自由出入法院的司法监督员工作证,设立了监督热线。我们还加强了抗诉案件的审理,全年受理抗诉案件14宗,审结11宗,改判2宗,改判率为18.18%。

    一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成绩的取得,是与市委、人大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东莞市两级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两级法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是:办公场所严重不足,审判法庭极度缺乏,少数法官审判作风简单、生硬、办事拖拉,个别案件裁判质量不高,司法能力不强;“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审判人员严重不足,制约了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根据市委和省法院的部署,结合我市法院实际,200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罗干同志关于政法机关要增强五个能力和肖扬院长关于人民法院要增强六个方面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法院工作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为贯彻落实市委“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名城、文化新城、生态绿城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统领各项法院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和谐东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坚持群众路线,依法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稳妥开展法院工作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进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六是扎实有效地推进班子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真诚期望各位人大代表继续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帮助我们及时改进工作,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稳步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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