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5日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6代表团(虎门代表团)、第26代表团(茶山代表团)、第7代表团(中堂代表团)、第12代表团(道滘代表团)、第14代表团(沙田代表团)、第22代表团(常平代表团)、第18代表团(大朗代表团)、第15代表团(长安·洪梅代表团)、第1代表团(莞城代表团)、第17代表团(大岭山代表团)、第23代表团(桥头·企石代表团)、第4代表团(万江代表团)、第13代表团(厚街代表团)、第3代表团(东城代表团)、第2代表团(南城代表团)、第16代表团(寮步代表团)、第11代表团(高埗代表团)等17个代表团的代表,分别以十人以上联名向本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提高我市社会管理水平,加大力度清理违法建筑和乱搭窝棚、清理禽畜养殖场、清理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方面的议案(即第3、4、7、9、10、11、12、13、14、22、25、28、29、30、35、36、37、38、39、42、43、48、50、55、56号议案)。由于提出这方面内容议案的代表比较多且来自17个代表团,代表反映比较强烈,而且这些议案的内容十分重要,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大会主席团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经过审查后提出的处理意见,同意将上述代表提出的25件议案合并为《提高我市社会管理水平,抓好“三项清理”工作的议案》,列入本次会议的议程。
全面实施市委提出的“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我市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市社会管理水平和力度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不断凸现,特别是:违法建筑和乱搭窝棚现象仍较突出,尤其是在交通要道两旁、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地方仍存在大量乱搭建的窝棚,成为无户口、无固定工作的人员聚居的场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社会治安。大量未经审批、没有治污设施或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禽畜养殖场,特别是生猪养殖场,对我市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全市一些行业中大量存在,屡禁不止,尤其是非法从事营运载客或载货的车辆数量约是合法营运车辆的三分之一,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运输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近年来,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些问题曾多次组织清理、打击,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仍然对我市的社会管理工作形成巨大的压力,与构建和谐东莞的要求极不相适应。一是加大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度。在乱搭建的窝棚中居住的人员复杂,藏污纳垢,存在严重的社会治安隐患;非法营运者结成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打压合法经营者,经常引发各类治安案件,影响极坏。二是加大了对环境的污染。禽畜养殖场的污染物,经过多年的沉淀积聚,总量不断增大,成为影响我市水环境质量和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事非法营运的过期淘汰的废旧车辆,排放大量严重超标的尾气,污染了大气环境。三是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和不公平竞争。无证、无照经营和非法营运的行为,没有合法的经营主体,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仅逃避税收,造成国家税收的严重流失,而且还冲击市场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妨碍了合法经营者的发展。四是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无证经营的医疗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商以各种不法手段蒙骗求医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非法营运者欺行霸市,经常甩客、卖客、宰客,损害群众利益,危害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乱搭建的窝棚,卫生条件和防火设施极差,是发生疾病和火 灾的高危地方。五是对无证经营网吧、娱乐场所、影视场所和售卖音像制品的行为难以监管,经营者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传播不健康的文化,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加强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当前,“三项清理”工作是我市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直接关系到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殷实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实现。全面提高我市社会管理水平,抓好“三项清理”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因此,全市各级政府以及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市政、农业、供电、工商、税务、交通、卫生、药监、文化、公安、司法、法制、外来人口及出租屋管理等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三项清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三项清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机构,制定目标,明确责任,使目标、责任、任务、效果统一起来,把“三项清理”工作抓好、抓实。
要坚决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尽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使开展“三项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由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实执法力量,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要强化宣传,注重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大规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爱护城市环境、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法制意识,积极参与到“三项清理”工作中来。
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巩固“三项清理”工作成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管理水平。建议市政府借鉴其他城市的社会管理经验,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积极探索多元化、深层次、高效率的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做到社会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城市面貌变化明显,群众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会后,此项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移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政府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办理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的要求,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狠抓落实,办好议案,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落实议案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监督,认真审议市政府的办理方案和办理情况报告,将办理情况及结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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