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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18-03-0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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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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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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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9在东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吕业升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东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对照“三个走在前列”[]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总结继承、完善提高,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扎实推进代表工作和市镇人大自身建设,顺利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实现了稳中有进、有声有色的总体目标。

    一年来,我们积极开拓创新,谋划了新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明确了常委会机关“有声有色”工作标准和“四个一”[]工作抓手提炼了人大工作的“五个特性”[]和“六个认识”[]提出了市人大“行使好四个权力,落实好四个保障”[]工作任务,设立了镇街人大“八有八好”[]建设标准,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力争“三个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等9份文件[],迅速理清工作思路,抓准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得到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一年来,我们主动借势借力,锻造了新作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强调人大系统要确保“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切实防范精神懈怠等“四种危险”;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解决了独立机构、配强人员、增加经费、明确待遇等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批示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东莞人大“三个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推进会、搭建微信“比晒”平台等激励措施,促使全市人大系统干部职工心齐气顺、主动作为,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快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和干在实处、力争前列的新作风。

    一年来,我们激情干事争先,取得了新成绩。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3次;开展监督工作49项(次),比上年增长44%,其中,听取和审议、审查和批准专项工作报告17项,同比增长31%,开展工作监督19项,同比增长36%,开展执法检查4次,同比增长33%,开展工作视察9次,同比增长1.25倍;开展调研考察38项,同比增长12%;完成2份规章和19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同比增长50%,协助市委审查48党内规范性文件,同比增长60%;为上级人大提供立法意见39份,同比增长18%;组织学习培训6班次617人次,同比分别增长5倍和9.1倍。首次实行“每季一次、持续监督”工作机制,首次面向国内招聘人员组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库,首次组建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首次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首次召开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首次探索街道(园区)预算监督工作新路径,首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十年来执法检查,首次提高代表履职经费标准,首次推行常委会办公室相关科室联合办公,首次注册开通“东莞人大”官方微信平台,首次组建“东莞人大工作”微信群,首次建立机关文件共享服务器,首次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公开报道工作机制,首次建立市人大工作量化统计机制市委主要领导全年对人大工作作出批示肯定27次,同比增加1.45倍;市政府主要领导全年批转办理人大文件5次,同比增加1.5倍。

    过去一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改进立法工作,努力实现良法善治

    编制完成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和《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完成审议、表决工作,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常委会一审,《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工作稳步推进。

    (一)围绕科学立法,改进起草和修改审查工作。完善地方立法起草工作机制,改由市政府制定印发起草工作方案,成立由相关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组员的起草领导小组,相应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负责法规案的起草工作,常委会法工委派员全程参与,提高草案质量。完善修改审查工作机制,从以往只由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改由法工委、起草单位、立法基地各自先提出修改意见,避免立法工作的部门利益化倾向。

    (二)围绕民主立法,改进公众参与立法工作。在全市32个镇街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审议草案修改稿均召开专题调研或论证座谈会,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及各类媒体,广泛公开征求各方意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标准化法》等3部法律、省人大《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等5部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为上级人大立法提供参考。开展我市申请比照“设区的市”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及镇(街道)比照行使县级政府行政执法权调研。

    (三)围绕依法立法,改进立法能力建设工作。举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班,积极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第一期地方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班,省人大举办的地方性法规点评会、立法工作会议、设区市法规专家论证会、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等,提高地方立法能力

    二、加强监督工作,主动服务更高水平发展

    突出重点议题,改进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助推市委重大战略部署更好落到实处

    (一)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重点监督。改用“每季度一次、持续监督”的方式,重点监督《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持续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的议案》办理情况和“倍增计划”工作进展,并组织驻莞的全国和广东省人大代表视察“倍增计划”实施情况,取得较好成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和年底回头看,促进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年度回归计划顺利完成,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监督,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二)着眼全口径、全覆盖,加强预算监督。升级改造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立人大独立的全口径预算数据中心,实现对各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得到省人大肯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促进整改速度比往年加快,整改效果比往年更好。积极探索街道(园区)预算监督工作新路径,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努力填补预算监督空白

    (三)注重公平正义,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监督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检察和公安工作监督。

    (四)回应群众呼声,加强民生热点问题监督。听取和审议我市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发展。开展基层三防建设专题调研,推动市三防办从科级升格为副处级建制,提升了我市三防整体工作水平。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系列调研,重点对居家养老服务、同沙水库水污染综合整治、市民艺术中心及工人文化宫等3个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督导。开展我市养老服务业情况调研,努力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专题调研,促进全民健身深入开展。配合上级开展我市华侨权益保护情况专题调研,维护华侨合法权益。

    三、开展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全年共作出决议3项、决定10项。审议《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收集意见建议16条,依法作出决议1项。审查批准我市2016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审议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依法作出决议各1项。作出补选市人大代表的决定4项,作出接受3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2项,作出许可司法机关对1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1项。

    四、做好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为国家机关履职提供组织保障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组织召开两次人代会,顺利选举产生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8人,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6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人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出我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人;通过任命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13人、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13人。闭会期间,根据主任会议和“一府两院”的提请,依法任命干部 209人次,免职干部 40人次。

    五、服务保障代表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成效

    常委会始终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把服务保障代表履职作为重要任务。

    (一)拓展履职渠道,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提前谋划、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名额从14名增加到20名。举办3期新任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基本完成基层一线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驻莞全国人大代表和广东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组织市人大代表同步参加省人大的远程学习培训开展“市镇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全年共邀请1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9次;邀请各级代表289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东莞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听证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等活动。

    (二)注重制度先行,增强代表履职保障出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1个镇的代表工作室向村一级延伸,全市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点增加至201个,促进代表到工作室开展学习、交流、联系选民等活动。修订完善常委会走访代表和约请代表制度,常委会领导开展约请代表活动7次,约请代表42人次,加强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市人大代表同选民的联系。制定实施《东莞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暂行办法》、《东莞市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成立代表专业小组,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三)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建议办理实效。综合采用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各工委分类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统筹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等措施,形成代表建议多层次、全方位的督办工作新常态。人大代表在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168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8件,占34.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108件,占64.3%;暂不能解决的2件,占1.2%。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满意150件,基本满意18件。

    六、突出抓好自身建设,全力推动“三个走在前列”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谋划推进,悉心指导镇街人大工作,形成市镇联动、密切配合的生动局面,为努力实现“三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一)突出政治过硬,提振人大系统干事争先的精气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常委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前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号文,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教育、观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片、开展勤廉专题学习讨论、举办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警示教育。成功创建党支部标准化示范点1个。用好“人大党园”微信交流平台,开展学习交流18期,机关党员发表心得体会158篇。完善常委会主任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机关协调会会议制度;实行常委会办公室相关科室联合办公制度,整合资源、调剂余缺,增强战斗力,提振全市人大系统干事争先的精气神,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市镇联动,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常委会陆续开展三轮大调研活动,形成38篇调研报告,找准我市人大工作短板和主攻方向。召开“三个走在前列”动员会和推进会,持续发力、推动落实。建立常委会领导和机关文件共享服务器,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落实老干工作政策,加强和改进了老干工作。听取和讨论机关工会和妇委会工作汇报,加强了工作指导。

    加强对镇街人大的指导,组织召开基层人大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市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全面督导检查各镇街人大落实省“县乡人大工作十条”[]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市镇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镇街人大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茶山镇作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代表镇,赴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大朗镇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全省乡镇人大工作示范点镇街人大“八有八好”建设做法,受到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获得省人大转发推广。

    (三)突出“有声有色”,展示人大干部干在实处、力争前列的风采。践行“有声有色”工作标准,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举办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员培训班,改版东莞人大网站,升级扩容东莞人大通讯。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报道,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宣传。《南方日报》、《人民之声》、《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等媒体,全年报道东莞人大工作668次,同比增长16%。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荣获宣传《中国人大》突出贡献奖,获评“广东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东莞共有4件作品荣获第26届广东人大新闻奖,位列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首位。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2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917件。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捐赠钱物,市内、市外对口帮扶工作成效明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和各镇街人大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历届常委会打下的坚实基础,离不开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立法工作进展有待进一步加快,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运用还不够充分,代表履职的方式仍需创新,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仍需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8年主要任务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行使好“四个权力”,落实好“四个保障”,探索好“八项工作”,力争实现东莞人大工作“三个走在前列”,为东莞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把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

    突出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全市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前进。

    二、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行使好“四个权力”

    紧贴市委中心工作,依法有效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一)行使好立法权。主动适应我市改革发展需要,坚持为需而立、立以致用,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跟进《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后续批准工作,抓紧制定出台《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争取启动《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东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持续优化立法机制,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广泛开展立法宣传,引导市民参与立法,自觉尊法守法。

    (二)行使好监督权。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重点问题,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督到底,务求实效。加强对水污染治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的监督。坚持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完善我市预决算审查监督体系。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理监督工作,探索人大代表监督河长制实施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我市均衡教育发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森林公园品质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精准扶贫脱贫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对我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律师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跟踪监督我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监督检查我市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

    (三)行使好决定权。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经沟通协商,选择“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滨海湾新区规划、城市更新等重大事项,报经市委同意,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依法按程序讨论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检查,促进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四)行使好任免权。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贯穿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工作的始终,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注重素质。

    三、紧扣“三个走在前列”,落实好“四个保障”

    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才能支撑市人大依法行使好“四个权力”,力争“三个走在前列”。

    (一)落实好政治保障。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党组将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令行禁止。全面加强人大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落实好主体保障。认真执行“双联系”制度,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实施《东莞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关于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代表工作室和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点的作用。

    (三)落实好物质保障。人、财、物等软硬件,是人大工作必须配备的物质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将今年确定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我们要把握这一契机,深入开展镇街人大工作示范点创建和推广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全面实现“八有”,努力做到“八好”。

    (四)落实好队伍保障。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是为人大代表提供服务保障的队伍。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政治建设,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成果转化。加强学习和培训,全面增强业务本领。继续坚持“有声有色”工作标准和“四个一”工作抓手,强化人大工作宣传。

    四、锐意开拓创新,探索好“八项工作”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理应发扬东莞人民锐意进取、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探索实践,争取走在前列。

    重点探索八项工作:一是规范完善代表工作室的运作。二是开展代表信息公示工作。在人大代表工作室设立代表公示栏,公布驻室代表的姓名、照片、职务、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与代表的联系。三是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制定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有关制度,逐一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设计开发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网上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网络登记。四是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五是启动街道(园区)财政预决算监督工作。对莞城街道办事处、松山湖管委会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六是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完善监督载体,强化纵横监督格局,建立部门联动、线上线下联动、综合研判等制度。七是探索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八是探索人大协商工作。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注释

    “三个走在前列”:2017731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同志在听取东莞人大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我市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要求“东莞市级人大工作一定要走在全省前列,东莞镇街人大工作一定要走在全省前列,东莞人大自身建设一定要走在全省前列”。

       ②“四个一”工作抓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每周开好一次主任办公会、每月各开好一次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每季各工委和人大办至少搞好一次有声有色活动、每年常委会主要领导带头抓好一批重点工作”。

    “五个特性”:即人大工作的广泛性、统一性、法定性、间接性、渐进性。

    “六个认识”:即“人大”不是“大人”,而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的国家机关;“人大”不是“人家大”,而是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人大”不是“老人院”,而是和党委政府班子同样的活力团队;“人大”不是“二线单位”,而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线单位”;“人大”不是“闲人”,只要想做事就有做不完的事;“人大”不是“橡皮图章”,只要自身硬、敢较真就能成“钢印”。

    ⑤“行使好四个权力,落实好四个保障”:人大工作要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这“四个权力”,落实好政治保障、主体保障、物质保障、队伍保障这“四个保障”。

    ⑥“八有八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20171025日出台《东莞市镇(街道)人大工作示范点创建方案》(东常办〔201731号),要求示范点镇(街道)在基本配备上实现“八个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在工作绩效上达到八个好,即“法规制度执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好、选举任免规范好、监督工作开展好、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好、联系代表和选民坚持好、代表工作室运转好、对外宣传形象好”。

    9份文件:即《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力争“三个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东莞市镇(街道)人大工作示范点创建方案》、《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各街道改设“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调整镇街人大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东莞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管理办法》、《东莞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东莞人大工作”微信交流群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市人大对街道、市属园区预算监督试点工作方案》。

    ⑧省“县乡人大工作十条”:20177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粤常办〔201747号),从“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县乡人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县乡人大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县级人大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干部的培训、依法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运用先进典型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作为长期任务抓紧抓实”等10个方面,对推进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工作意见。简称为“县乡人大工作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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