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绚丽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柯 颖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柯金玲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浩辉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阮耀辉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卓林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人民法庭庭长;
陈志良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人民法庭庭长;
王家明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谭伟明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艳丽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杨丽华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庭长;
李锦政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余志球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何 芃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金亮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家明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春梅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柯 颖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廖 蔚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叶绚丽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谭伟明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志良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卓林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江和平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浩辉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阮耀辉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 伟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余志球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尤中琴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锦政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职务;
杨丽华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唐 锐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柯金玲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