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涛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虹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卢秀文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建超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晓宇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伟平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柯颖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周敬棠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子慧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翟静文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董泽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傅沛佳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庆生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副庭长;
罗锦良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堂人民法庭副庭长;
肖丹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茶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朱蕾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正荣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心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晓君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学坚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植彬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陈灿钟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唐远源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雪敏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波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人民法庭副庭长;
宋华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庄淑敏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人民法庭副庭长;
许腾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嘉怡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倩贝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邱基林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嘉辉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剑锋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敏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庄乐波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陈小丹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
翁雅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
韦雪冰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
庄婉宜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戴俊勇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梁 聪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伟平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黄庆生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翟静文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副庭长职务;
周敬棠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柯颖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肖丹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罗锦良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俊哲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子慧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董泽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茶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涛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建超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灿钟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宋华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尚策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虹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植彬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波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卢秀文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学坚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向平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职务;
叶志聪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黎中越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