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1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玲利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绮凌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灵雁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曾繁辉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叶润桂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古雪莹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平飞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谢雪雯为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叶润桂的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曾繁辉的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绮凌的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淑华的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玲利的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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