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华毅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 诚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徐舒音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茶山人民法庭庭长;
李丽萍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黄晓静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罗 磊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钟凤媚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谢杰兰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凤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韦枝展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凤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林晓婷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程 莹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柯小玲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廖 敏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钟凤媚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 磊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谢杰兰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丘其军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韦枝展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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