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黎梓材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苏卫东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瑞峰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苏卫东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柯小玲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蒙洁梅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杭海梅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赵灿明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邵沛良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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