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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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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东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刚刚的分组会议审议了《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二稿)。与会人员认为草案修改二稿修改得比较好,未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草案修改二稿直接作为草案表决稿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经9月14日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法制委员会认为,草案表决稿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说明和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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