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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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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业经市委十四届第21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论证评估、统筹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了2021年度立法计划。具体如下:
(一)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3件
1.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4月)
2.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公安局,6月)
3.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起草单位:市气象局,7月)
(二)预备项目7件
1.东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单位:市文明办)
3.东莞市实有人口信息申报条例(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4.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7.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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