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多场《东莞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一审调研座谈会,聚焦条例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广泛听取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立法专家、镇街(园区)和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洪出席会议。
会上,市相关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责,结合东莞发展需要,围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部门分工、村(社区)管理权限等焦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人大代表和立法专家从群众利益诉求和立法技术维度,围绕停车供需平衡与调控、数据采集与信息共享等重点内容深入探讨。镇街(园区)、相关企业负责人结合基层治理和经营实际,围绕各类停车设施的功能定位、经营管理方式等重点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推进我市停车管理地方立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现代化新东莞的重要实践。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思维解决停车供需紧张、运营管理失序等突出问题;要坚持合法性原则,在上位法框架内夯实立法质量基础;要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在条例中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平衡各方权益,充分反映民意诉求,体现东莞城乡特色,服务制造业大市现代化建设,增强可操作性,提升立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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