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的二审审议工作,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灿芬率调研组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南城街道、横沥镇、长安镇、大岭山镇多个住宅小区调研,察看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运行、共有收益使用和监管、停车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情况,并在横沥镇和大岭山镇分别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相关镇(街道)、部门、人员对《条例》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条例》中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职责、物管会运作、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等条款进行了深入探讨。
方灿芬指出,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广大居民群众利益,出台《条例》是落实我市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方灿芬强调,要落实市委的要求,结合市委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解决东莞问题”“彰显东莞特色”“突出首创性”的要求,精准、科学、高效地做好《条例》的二审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重点研究,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制度规范,进一步破解我市物业管理的监管薄弱点;要加强沟通协调,法工委要认真梳理调研收集到的各方意见,积极与市住建局和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深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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