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大网欢迎您!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 > 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立法调研
  • 2021-07-16 21:53
  •          
  •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 发布机构:市人大
  • 【字体:   打印

    为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广泛吸收民情、汲取民意,进一步提高《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立法质量,7月14-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调研组赴东坑镇、大岭山镇、市交警支队开展《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跃沛参加了调研。

    7月14日上午,何跃沛率第一调研组赴东坑镇,实地察看了爱玛厂、时记自行车销售店、横东路、草塘社区出租屋和盈滨绿岭住宅小区等地,第二调研组赴大岭山镇,实地察看了台铃厂、振华路销售店、大岭山大道、领居小区等地,深入了解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道路通行和停放充电等情况。

    7月14日下午,调研组分别在东坑镇与大岭山镇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横沥、松山湖等8个镇街(园区)、市镇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村(居)委会代表、村民代表、快递外卖员代表等对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7月15日上午,调研组在市交警支队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13个部门、美团、哈罗出行、电动自行车行协会、律师协会等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参会人员针对我市目前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经验和做法以及《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中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程序、废旧蓄电池回收、停放充电安全、道路通行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电动自行车管理关乎民生。市人大常委会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快推进立法各项工作。目前,条例已通过一审,形成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正在听取各方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调研组认为,各级各部门要对完善条例提出更多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认真谋划和推进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配套建设等相关工作,为条例的制定、完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