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叶向阳辞去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该决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