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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向阳辞去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 2026-09-3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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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9月29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叶向阳辞去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该决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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