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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6-02-0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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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月5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丙友所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坚持高质效办案,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办案、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推进检察工作与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新东莞同频共振、同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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