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姚慧怡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莞市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陈旭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东莞市2023年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东莞市2023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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