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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1-02-0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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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6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潘新潮常务副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直接领导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1+1+6”工作思路,坚持人民至上,履职尽责、感恩奋进、锐意进取、善于作为,在大战大考中贡献了人大力量,在依法履职中实现了人大作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总定位总目标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期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东莞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为全力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再上新台阶,推动广东人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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