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条例》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委主任委员潘新潮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莞城的住宅小区,东城的内涝整治工程、地铁站和市三防物资仓库等场所的防汛备汛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抓手,高度重视三防工作,通过高位推动、科学谋划、综合应对、智慧防范等措施,科学有效应对灾害性天气的不利影响,全市三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检查组还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和三防工作提出了建议。
潘新潮建议,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分批培训领导干部学习《条例》,提升三防工作队伍的履职能力;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三防条例,增加群众知晓度。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完善三防工作体制机制,增加必须的人员和设备设施;要进一步积极主动排查整改三防风险隐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高群众对三防工作的满意度。
在此之前,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社会委开展了前期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塘厦、沙田、南城、莞城、东城等镇街实地调研防汛、防风、防内涝、防地质灾害和应急救援等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按三个阶段推进,同时创新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通过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线上线下收集问题意见建议三种方式并用,实现了省、市、镇三级人大联动,提升了执法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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