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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一审调研
  • 2021-06-1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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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          
  • 发布机构: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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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一审调研,连续三天通过实地走访以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镇街(园区)、立法专家、人大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解东城、厚街、塘厦等镇街电动自行车通行情况,考察了厚街沙塘社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等场所,召开了镇街、部门、专家、代表等多类别座谈。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突出问题,研究讨论条例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参会人员普遍认为,制定条例很有必要,有利于保障我市电动自行车行车安全,为合法合理使用电动自行车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环境。同时,与会人员对《条例(草案)》中电动自行车道路设置、登记上牌、充电停放、生产销售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参会人员认为由于前期道路规划的原因,我市现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划分不清晰,造成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建议重点推进完善非机动车道设施和标志标线设置工作,在具备条件的道路实行机非分道行驶,在人行道进出口、建筑前区分界处设置禁车柱,防止非机动车高速驶入人行道造成安全隐患。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等候过马路的时候,因部分安全岛有台阶难以驶入安全岛等候,只能在机动车道靠边等候。建议安全岛设置应该更人性化。

    据了解,目前交通部门已经开始组织各镇街(园区)开展非机动车道的情况摸排和制定规划建设方案,重点选择“易实施、见效快”的城市道路作为非机动车道改造对象,结合已有绿道,通过补划、新划、机非共板隔离等措施,快速实施一批连续、平顺的非机动车道。

    另外市交通运输局将启动《东莞市品质道路详细设计导则》研究,以道路为基础提出统一标准指导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研究明确人非独立或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立分隔带的路权形式,保障慢行空间的行车安全性。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停放等问题也受到多方关注。参会人员提出目前很多住宅小区并没有设置足够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不少驾驶人随意停放,严重影响了小区公共区域的道路通行和景观整洁。

    建议应制定有关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行为指引,为物管正当清理小区乱停放电动自行车提供及时有力的执法支持,消防部门应加强物管人员的消防培训。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要求,对拟建、在建小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土地招拍挂、建筑竣工验收等环节,务必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建设问题,对既有小区,应当联合消防部门,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报建、建设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

    调研组表示,目前东莞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多,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管理难度大,交通事故频发,条例的制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要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梳理汇总意见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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