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新潮、郑国洪、王业宽,秘书长叶向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省人大代表辞去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关于接受部分市人大代表辞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个别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个别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根据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需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确认。
会议书面审议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辉,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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