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新潮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琳、杨晓棠、郑国洪、王业宽,秘书长叶向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东莞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东莞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东莞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草案)》《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邹顺高等辞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免去孙晓锋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杨莉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孙世宏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邹顺高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东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邹健华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世宏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好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沁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林岚的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陈智武的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王争光为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黄镜铨为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楠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小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丙友以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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