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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史中的人大历程】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坚持与完善的政治保证
  • 2021-06-1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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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这里走来》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编写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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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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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建立根据地和红色政权,积累了在局部地区执政的宝贵经验。从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兵苏维埃政权、抗战时期的抗日民主政权到人民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政权,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政权建设的艰辛探索。同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探索实践了与这些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三三制”参议会制度、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党领导人民劈荆斩棘、筚路蓝缕地探索中,掌握了共产党执政规律、新民主主义革命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积累了丰富的政权建设经验,形成了适应当时中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制度基础、理论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可以给人类带来很多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开创明天的智慧。”总书记深刻指出学习党史国史的重大意义:“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因此,追溯党领导人民探索政权组织建设的光辉历程,总结党领导人民进行政权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毛泽东同志旗帜鲜明地指出,无产阶级“要经过它的政党实现对于全国各革命阶级的政治领导”。1939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提出党的建设是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新华社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再一次对三大法宝作了深刻阐释:“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坚持党的领导,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总结,也是新民主主义时期政权组织形式建设的根本经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是我们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毛泽东同志关于“苏维埃取得的胜利,依靠了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的正确”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政权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毛泽东强调“党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在“一苏大会”召开前,毛泽东同志又强调要严格按照党组织事先讨论通过的方案,确定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内容和议程,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选举活动。“二苏大会”上,毛泽东同志指出,苏维埃取得的胜利,“依靠了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的正确。”

    我们党在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实践中,确立了党对于苏维埃代表大会的领导原则和具体制度,并将这一原则和制度贯穿到全过程。一是,党对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宣布把建立苏维埃制度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对成立苏维埃政权应当贯彻的民主选举原则、苏维埃政权的阶级构成、无产阶级的领导原则、党在苏维埃政权的领导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苏维埃代表大会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930年1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召开一次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一苏大会、二苏大会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召开的。三是,党的方针政策通过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升为法令和条例,党推荐的干部通过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成为政权机关领导人。在苏维埃时期,党对于根本法和一些重要法律、法令和条例的制定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指示,“一苏大会”和“二苏大会”通过的一系列法律、决议以及临时中央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法令和条例,都是当时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一苏大会”选举毛泽东、项英、周恩来、朱德、瞿秋白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鲜明反映了党推荐的人选通过合法程序成为政权机关领导人。

    在抗战时期实行“三三制”参议会制度。“三三制”参议会制度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设计和领导实施的。其中,在政权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坚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指导;在领导体制上,实行党对政权机关的一元化领导,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设立政府党团、召开联席会议、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政权机关工作等方式,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正如毛泽东强调的:“实行一元化的领导很重要,要建立领导核心,反对‘一国三公’。”

    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断胜利,党的政权建设理论也日趋成熟,实践经验日趋丰富。在已经成熟的党的政权建设理论的指导下,在党坚强和全面领导下开展了解放区人民政权建设。1948年1月,毛泽东在《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政府”“在将来,革命在全国胜利之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应当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华北地区在开展政权建设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一是,党中央决定合并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边区政权组建华北人民政府。为此,中央要求:召开两区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确认两区政府的合并。二是,在党中央和华北局领导下,大会成立了筹备委员会,指定薄一波等5位同志负责草拟大会重要文件,如《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等,这些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报送中央审查。三是,在党的领导下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审议了各项报告和施政方针,使党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令、条例;选举了领导人员,使党推荐的干部成为政权机关领导人。

    艰辛探索的历程证明,正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才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适时地建立相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为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了政治准备、组织准备、理论准备。正因有无数铁一般的事实证明党的领导的正确性、必然性,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掷地有声地宣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回顾历史,就会更加深刻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的丰富内涵,这一重要论述蕴含的是丰富的革命经验,更是初心恒心、使命担当、真挚情怀。

    历史和实践的深刻启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历尽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必须倍加珍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各项工作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因此,必须全面贯彻和长期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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