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以及基层治理现代化迫切需要,立足“智创优品、和美宜居”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彰显东莞特色,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精准选题,围绕产业科技创新、城乡管理、生态文明、历史文化、基层治理、民生保障、农业农村、风险防范化解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提出。建议项目可以是新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我市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目录详见附件)。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请写明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立法依据等内容,也可以同时报送法规草案、调研论证报告和相关参考资料。
四、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五、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一)寄送信函。信函寄送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五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邮编:523000,传真:0769-22836143。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RDFGW@dg.gov.cn。
(三)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立法建议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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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制下方链接粘贴至浏览器,填写立法建议项目信息: https://dgrd.dg.gov.cn/szrd/zjView/index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地方性法规目录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东莞市地方性法规目录(数据截至2026年7月20日)
|
序号 |
地方性法规名称 |
施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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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
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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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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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
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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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 |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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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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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 |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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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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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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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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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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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于修改《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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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 |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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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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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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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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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 |
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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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关于修改《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
2024年6月7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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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
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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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
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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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东莞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 |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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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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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 |
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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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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