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认真开展规划审查工作,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大会期间各代表团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纲要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市“十四五”顺利收官
“十四五”时期,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砥砺同心、团结奋进,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智创优品、和美宜居”战略牵引作用,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支柱领域巩固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兴起,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城市功能品质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不断增强,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为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部分指标完成情况不及预期,产业体系现代化与协同性不够,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与生态韧性不足,城市治理现代化与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等。对此,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体现了《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制定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牵引,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锚定“智创优品、和美宜居”战略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系统谋划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举措。提出的7个方面主要目标、23项指标和16个方面任务举措切实可行,符合我市实际和群众期盼。建议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做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好“十五五”规划意义重大。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规划《建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规划《建议》,奋力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新东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新阶段,以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责任担当,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突出产业强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统筹推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完善产业推进机制,统筹发展布局。围绕构建“8+8+4”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重点细分赛道与空间载体布局,统筹产业在各片区、镇街、园区有序落地。完善产业推进机制,形成统筹有力、协同高效的推进格局。二是做强支柱产业与培育新增长点并重。支持龙头企业攻关核心技术、实施质量强链,优化全流程增资扩产服务。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创新基金招商、场景招商、产业链招商,引进重大项目和“卡脖子”技术替代项目,加快打造产业新支柱。三是强化科技创新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高水平建设大科学装置与高水平创新平台,完善“平台+企业”成果转化链条。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引擎,构建“算力+算法+数据”生态,深入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和滨海湾灵犀岛首开区开发,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主题产业园区,拓展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典型应用场景,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集群。四是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构建协同生态。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以专业化、高端化为导向,着力发展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专业咨询、品牌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相互赋能、共生共荣的产业协同生态,全面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和附加值。五是优化要素配置与空间载体保障。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园区,通过城市更新拓展优质产业空间。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引导资本精准滴灌重点产业与企业。强化人才、数据等要素保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引领,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湾区创新高地。一是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系统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转化”全链条创新体系,依托大科学装置集群开展前沿交叉研究,集中精力推动半导体、工业母机、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创新成果与本地产业链深度融合。二是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全链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并加快应用场景开放,构建适配创新的科技金融体系,培育“耐心资本”,创新科技信贷与保险服务,提升科技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三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深化“新工科”与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构建科学教育贯通体系。加快建设人才强市,优化“项目引才、平台聚才、生态留才”机制,给予科研人员在技术路线决定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更大自主权,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与作用发挥的良好生态。四是优化创新生态与制度保障。健全重大科技事项统筹协调与市镇联动机制,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探索“拨改投”“先投后股”模式,强化资金保障;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科技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运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抢抓战略机遇,全面深化对外开放新格局。一是全方位深化与大湾区城市的协同发展。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动融入环珠江口“黄金内湾”建设,深化与深圳都市圈、广州都市圈多领域合作,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共同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拓展莞港澳合作深度与广度,加快推动“空港中心”项目稳定发展,推进莞港国际商贸物流合作产业园建设。二是进一步巩固提升开放型经济优势。巩固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优势,提升加工贸易能级;发展保税物流、跨境电商,拓展海外仓布局,培育数字、绿色、服务贸易等新业态;深耕传统市场,进一步拓展“一带一路”、RCEP等新兴市场,完善海外服务体系;强化产业链风险应对,稳住龙头企业和关键配套环节。三是完善外资促进管理体制机制。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大力吸引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鼓励外资留存利润再投资。优化我市利用外资结构,加力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制造业龙头,鼓励和支持存量外资企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加快引进一批为先进制造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四是构建稳健高效的国际循环体系。健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完善产业链风险监测,推动关键物料供应多元化。加强金融开放风险防控,强化数据跨境安全管理和跨境资金审慎管理,在高水平开放中筑牢安全屏障。
(四)着力扩大内需,全面激活经济循环新动能。立足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一是提升投资效能。紧抓民生类和“两重”建设领域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引导民间资本向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赛道拓展,精准招引符合国家战略、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二是夯实消费基础。坚持稳就业、稳收入、稳预期,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增强中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为扩大内需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动力支撑。三是推动消费升级。全面推进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消费场景多元发展,深入推进品牌建设,促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制造服务消费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智慧零售、数字文旅、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推动传统商圈提质和社区商业升级,优化城乡消费环境,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向绿色、智能、体验化方向转型。
(五)持续改善民生,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一是增强城市发展能级。树立科创兴城、减量发展的理念,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综合环境提质升级,系统构建全市集约高效、协调联动的空间发展新格局,全面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完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高品质人居环境。以绿美东莞生态建设为牵引,推进多源污染精准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实现数据达标、感官达标。二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化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等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与保障体系,大幅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趋势,系统构建育儿支持与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加快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推进轨道交通、高快速路与城市路网高效衔接,强化与湾区核心城市的通道连接,优化公交、慢行与静态交通服务。全面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深化“智网工程”与基层治理融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东莞法治东莞。
(六)强化有效衔接,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做好专项规划、五年规划的协调衔接,编制好一批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形成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合力。加强对园区、镇街规划的指导衔接,引导园区、镇街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精准定位、功能互补,更好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谋划发展,确保市镇两级规划同向发力。建立规划纲要实施分工机制,明确相关目标任务部门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规划纲要实施年度监测、中期和后期评估机制,增强规划纲要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强化年度计划与“十五五”规划衔接,确保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等政策措施符合规划要求。
市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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