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号)
(2024年6月26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炜因工作关系已调离东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炜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14名。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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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号)
(2024年6月26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炜因工作关系已调离东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炜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14名。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