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号)
(2023年9月13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友强因工作关系已调离东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友强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20名。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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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号)
(2023年9月13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友强因工作关系已调离东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友强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20名。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