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会上获悉,《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涵盖了管理职责、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病媒防控、法律责任六个方面核心内容,将为东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条例》于2026年6月2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7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围绕“明责任、强管理、优服务、善执法”,涵盖了管理职责、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病媒防控、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核心内容,构建了全链条、精细化管理体系。
破解市容环卫领域痛点难点
发布会介绍,本次《条例》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法为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卫领域痛点难点,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安排,在强化城市管理规范的同时充分兼顾群众现实诉求。
比如,针对垃圾收集设施布设不规范、大件垃圾处置渠道不通畅等问题,明确主管部门要优化设施布点、搭建线上预约处置平台,保障环卫基础设施与基础公共服务适配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针对流动摊贩、临街店铺占道经营等治理难题,坚持疏堵并举,授权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划定经营区域、限定经营时段、明确经营业态实施差异化管理,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在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基础上,兼顾商户摊贩经营生计和市民消费需求,实现刚性约束与柔性治理有机结合。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专门设置环卫工人关爱条款,明确持续改善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落实职业健康防护保障,倡导社会各界为环卫工人提供临时休息、饮水就餐、防暑避寒等便利服务,充分彰显地方立法的民生温度。
明确“谁来管、管哪里、怎么管”
同时,《条例》围绕“谁来管、管哪里、怎么管”三个关键维度,系统构建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在“谁来管”方面,由城管部门牵头,横向联动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纵向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治理格局;在“管哪里”方面,专章明确以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为界定标准,分类确定各类场所责任人,清晰划定责任区范围,实现市容环境管理全域覆盖、不留死角;在“怎么管”方面,明确各责任主体在保洁、秩序管控、设施维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并明确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条例》要求城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与日常督查,通过“指导+监督+处罚”的闭环管理,确保责任区制度落地见效。
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上升为法规刚性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上升为法规刚性要求,卫健部门将从三方面推进《条例》实施:一是以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督促重点区域责任人清积水、清死角,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从源头抓好病媒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二是完善疾控监测网络,流行季加密监测预警与抗药性检测,强化疫情应急;三是深化健康宣教进社区进家庭,普及“翻盆倒罐”常识,推动群防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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