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询问会举行。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潘新潮、杨晓棠、郑国洪、王业宽,秘书长叶向阳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据悉,《条例》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全国首部科技创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对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专题询问会以“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的形式开展,推动条例更加全面有效地贯彻实施,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东莞打造科创制造强市。
会上,10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优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执法检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询问。东莞市副市长黎军率市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国资委、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等7个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并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
骆招群表示,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广泛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条例的宣贯工作,营造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清单,切实强化专题询问问题整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问效,形成监督闭环,切实做到“问后有行动、问后有措施、问后有结果”,助力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黎军表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把《条例》专题询问成果与全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贯通起来,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推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突出优质创新创业生态打造、突出青年科技人才引进培育、突出扶早扶小科技保障支持,积极构建全链条创新工作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