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或批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协助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接访、约访群众;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收集、综合、反映信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