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苏卫东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谢冠东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黄小美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锐锋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苏卫东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梁伟根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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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苏卫东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谢冠东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黄小美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锐锋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苏卫东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梁伟根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