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林丽芬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林丽芬的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