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晓玲的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谢敏忠的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奇的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