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凤琴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邓晓畅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冬虹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姚勇刚、崔戈、邹群英、罗艳艳、林静、李哲、刘超、黄宇齐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义权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叶绚丽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陈义权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廖志明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润良、周兢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凤琴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邹群英、罗艳艳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静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哲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超、黄宇齐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韦富坚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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