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钟满福、陈婉筠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洪建文、余润忠、陈兆均、许任宁、黄海文、梁光伟、黄文霞、李小燕、郑烨、金晓谦、梁妮、黄嘉琦、曾明珠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静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莫然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梅晶、邓剑锋、柯梁源、叶志明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惠坤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庭长;
陈志良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人民法庭庭长;
梁敏、孙菊、吴海宁、程露、崔丽君、龙为、朱耀明、胡威、高平平、王观、刘猛、杜星恒、谢嘉禾、周淑君、钟泽祥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桂明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李静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莫然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秀莉、黄霭羚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惠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志良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曾旭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方印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桂明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余润忠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玉霞、林顺家、黄爱伦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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