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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
  • 2020-12-2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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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承办单位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1件优秀代表议案、7件优秀代表建议和10个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优秀代表议案

    3代表团(东城代表团)、第26代表团(常平代表团)、第25代表团(沙田代表团)、第29代表团(东坑代表团)、第17代表团(寮步代表团)、第14代表团(厚街代表团)、第18代表团(大岭山代表团)、第19代表团(大朗代表团)、第32代表团(茶山代表团)、第16代表团(长安代表团)、第4代表团(万江代表团)、第27代表团(桥头代表团)、第7代表团(中堂代表团)、第24代表团(谢岗代表团)、第6代表团(虎门代表团)、第1代表团(莞城代表团)、第11代表团(高代表团)、第10代表团(石碣代表团)、第31代表团(石排代表团)、第28代表团(横沥代表团)等20个代表团的代表,分别以十人以上联名向本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大力推动教育扩容提质的21件议案,经大会合并为《推动教育扩容提质,加快公办中小学建设的议案

    二、优秀代表建议

    (一)案号20200085,第13代表团(道)叶健雄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清退“两高一低”和“散乱污”企业,破除无效供给,为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的建议》;

    (二)案号20200149,第02代表团(南城)陈锡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建议》;

    (三)案号20200167,第01代表团(莞城)洪茜代表提出的《关于东莞市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风险的建议》;

    (四)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问题的3件建议

    1、案号20200024,第26代表团(常平)梅艳娟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2、案号20200073,第16代表团(长安)王辉敏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推动电动车持牌上路的建议》;

    3、案号20200108,第01代表团(莞城)刘中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的建议》;

    (五)关于改善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7件建议

    1、案号20200010,第03代表团(东城)袁柱彬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城路交通整治的建议》;

    2、案号20200050,第14代表团(厚街)王锦强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建议》;

    3、案号20200051,第14代表团(厚街)陈伟基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公交线路问题的建议》;

    4、案号20200178,第09代表团(麻涌)谭叙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品质交通千日攻坚”的议案》;

    5、案号20200179,第10代表团(石碣)邓卫洪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交通拥堵的议案》;

    6、案号20200184,第19代表团(大朗)谭志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东莞市交通拥堵的议案》;

    7、案号20200192,第02代表团(南城)詹文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规范道路停车管理的议案》;

    (六)案号20200158,第07代表团(中堂)伍月莲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建议》;

    (七)案号20200068,第32代表团(茶山)潘结俭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二、先进承办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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