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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奎山等辞去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 2020-04-30 17:31
  •          
  •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          
  • 发布机构: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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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29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奎山、王志明、韩巧轩、蔡传胜提出的辞去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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