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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
  • 2019-12-27 11:33
  •          
  •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          
  • 发布机构: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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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5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承办单位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1件优秀代表议案、7件优秀代表建议和10个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优秀代表议案

    26代表团(常平代表团)、第13代表团(道代表团)、第15代表团(沙田代表团)、第18代表团(大岭山代表团)、第27代表团(桥头代表团)、第24代表团(谢岗代表团)、第10代表团(石碣代表团)、第16代表团(长安代表团)、第09代表团(麻涌代表团)、第06代表团(虎门代表团)、第17代表团(寮步代表团)、第32代表团(茶山代表团)、第29代表团(东坑代表团)、第07代表团(中堂代表团)、第14代表团(厚街代表团)等15个代表团的代表,分别以十人以上联名向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议案,经大会合并为《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

    二、优秀代表建议

    (一)案号20190039,第4代表团(万江)董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市汽车总站正门前交通拥堵状况的建议》;

    (二)案号20190014,第25代表团(清溪)田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的建》;

    (三)关于加大文化建设扶持力度的3件建议

       1、案号20190061,第16代表团(长安)蔡国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大对村(社区)文化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2、案号20190114,第03代表团(东城)何惠娴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公共文体活动场馆建设的建议》;

    3、案号20190116,第32代表团(茶山)谢柱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四)案号20190121,第29代表团(东坑)苏庆中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公办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建设的建议》;

    (五)案号20190140,第11代表团(高)李新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整治我市整形美容行业乱象的建议》;    

    (六)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11件建议

    1、案号20190031,第31代表团(石排)刘学聪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2、案号20190034,第04代表团(万江)陈榴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立体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3、案号20190041,第04代表团(万江)胡毅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通过PPP模式推进停车产业发展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4、案号20190052,第28代表团(横沥)吴玉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级医院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5、案号20190056,第10代表团(石碣)叶仲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市停车难现状的建议》;     

    6、案号20190060,第16代表团(长安)陈创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穗莞深城轨厦边站、金沙站交通及停车设施配置的建议》;

    7、案号20190070,第01代表团(莞城)汤超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长期占用免费公共停车位“僵尸车”的建议》;

    8、案号20190088,第01代表团(莞城)刘亚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东莞市道路停车智能化管理的建议》;

    9、案号20190100,第03代表团(东城)罗文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10、案号20190145,第14代表团(厚街)方健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缓解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11、案号20190165,第02代表团(南城)刘伟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议案》;

    (七)案号20190101,第03代表团(东城)陈钧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缓解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待考积压现象的建议》。

    二、先进承办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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