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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绍波辞职请求的决定
  • 2019-03-04 16:18
  •          
  • 来源:
  •          
  • 发布机构: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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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市委同意叶绍波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叶绍波提出的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同时接受叶绍波辞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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